“肉身坐佛”初步确认为被盗“章公祖师像” 海外文物“回家”任重道远

作者:刘姝君 刘旸 孟昭丽 杜斌 来源:新华网
2015-03-23 21:18:25

  新华网福州3月23日电(记者刘姝君 刘旸 孟昭丽 杜斌)1995年农历十月廿四清早,福建省大田县阳春村村民发现村内“普照堂”供奉的“章公祖师”佛像被盗,村民多番苦寻,20年杳无音讯,直到最近欧洲一家博物馆的展出提供了新的线索。

  日前匈牙利一家博物馆展出一尊千年佛像,佛像内藏有一名高僧的遗骸。经福建省文物部门初步鉴定,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的这一“肉身坐佛”就是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20年前被盗的章公祖师像。

  福建省文物鉴定中心主任王永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当前文物部门主要从三个方面核对佛像的身份:一是村民在1989年拍摄的佛像照片,与匈牙利展出的佛像照片极为相似;二是遗存实物对比,在村民拍摄的照片中,坐像前条幅上有“显化六全章公”字样。而在阳春村,照片中的条幅仍然存在,其上“显化六全章公祖师”依然清晰可辨,与匈牙利展出佛像坐垫上的“章公六全祖师”相一致;三是史料记载,据阳春村族谱记载,章公禅师于宋代坐化成佛,与荷兰科学家研究发现的这尊佛像生成于公元11世纪到12世纪的结果相符。

  祖师信仰是福建闽南地区宗教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于北宋,元明清时期继续发展。据阳春村多位村民介绍,章公祖师俗名章七三,法号普照,北宋年间圆寂后,被镀金塑成佛像,因真身的四肢和身首俱全,因而称为“六全祖师”。

  该佛像日前已被荷兰方面从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撤出,并未做任何解释。目前已知这尊肉身坐佛是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荷兰私人收藏家通过“合法途径”购得。根据博物馆理事会规定,有争议的文物不能展出,宝像能否继续巡展尚不得知。

  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舒琳表示,将提请上级主管部门,通过正规渠道,开展该文物的确认和追索工作。文物部门还将继续深入调查充实和完善相关信息资料,为该“肉身坐佛”的身份提供更为充分的佐证。

  专家表示,海外文物的国际追索非常复杂,佛像“回家”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据悉,当前文物返还领域有两个国际公约,一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该公约主要针对馆藏文物,而此次从福建流出的“肉身坐佛”不属于这类。

  第二个是1995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简称“95公约”。该公约签署国只有37个国家,荷兰虽然在1996年签署该公约,但至今该国议会尚未批准,因此目前该公约对荷兰并不具备强制法律约束力。此外,中国与荷兰之间也没有签订关于文物追索的双边协定,使得佛像的追索没有适当的法律程序可做参照。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霍政欣说,目前可以参考的是联合国《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借助刑事司法渠道追索文物,需要两国外交和公安部门合作,且整个过程当中,证据链的搜索至关重要。

  当前“肉身坐佛”从中国盗出的事实仅得到中方证实仍不够,还需要得到对方国家的确认,需要通过司法调查还原整个证据链,包括偷盗、走私、出入境、交易等环节,如能找到责任人,中国可参与刑事诉讼,通过司法判决,将文物索回。

  如果不能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或者文物所在国家认定文物持有者为“善意持有者”,则可能需要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因战争、不正当贸易等原因,致使大批中国珍贵文物流失海外,逾千万件中国文物流失到欧美、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当前追索海外流失文物主要包括依法追讨、商业回购、外交谈判和捐赠等几种途径。海外文物的追索工作任重道远。

  专家表示,现有国际公约对打击文物贩运及流失文物返还上存在诸多缺失,主要表现在:公约无法解决历史上非法流失文物的返还问题;公约仅对成员国有约束力;现有公约大都存在适用范围窄、核心条款含义不清、监督机制孱弱等缺陷;国际法素有“软法”之称,国际公约的执行主要依靠各成员国的自主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9月,中国国家文物局在敦煌主办的第四届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专家会议上发布了《敦煌宣言》,这是在文物追索与返还领域,首次由中国主导制定的一份国际性文件,旨在向国际社会发出中国声音。期待在文物追索的未来之路上,道义与法律共识能尽快破解非法流失文物返还难题,让更多海外流失的中国文物尽早“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