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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4日 10:13:16来源:人民法院报
要想真正治理好环境污染问题,除了认识上要进一步提高外,还要坚持用法治的思维和办法。
据齐鲁网报道,近日,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00万元。该企业曾因超标排放遭环保部点名批评。
中华环保联合会公益诉讼行动, 是在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它深刻地影响着大众的生活和身体健康,人们越来越亲身感受到环境保护的重要。然而,由于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官员错误的政绩观和发展观,为片面追求发展,不顾自然环境的承受力,只求GDP增长,不重视环境的保护,使得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要想真正治理好环境污染问题,还是要坚持用法治的思维和办法。必须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对一切违犯环境保护法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惩处。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朝着这方个方向迈出的一大步。新修订后的环保法法律条文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有专家认为,修订后的环保法有可能成为现行法律里面最严格的一部专业领域行政法。当然,再严格的法律,也必须有严格的执行才有效力。而要将现行法律运用好,除了行政专业执法部门要努力外,社会组织和公众也都必须积极参与其中,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最好办法莫过于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公益诉讼来实现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