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刘毅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刘毅
现任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保留副局级)
拟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男,53岁(1962年4月生),汉族,河北沧州人,1988年9月入党,1981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法律专业)。
曾任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北京铁路运输法院院长,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4年12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