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乐山市民手机摄影大赛活动征稿启事

来源:新华网四川频道
2015-12-11 18:31:00

   “盘点‘十二五’ 随手拍乐山”

   首届市民手机摄影大赛活动征稿启事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群众生活得到新改善,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果,城乡建设取得新成效,改革开放取得新业绩,社会治理开创新局面,广大市民呈现“乐善至美、创新力行”的良好精神风貌。为全景再现 “十二五”时期我市发展主要成就,从群众视角看身边变化,特组织开展“盘点‘十二五’ 随手拍乐山”首届市民手机摄影大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文联

  2、承办单位:乐山市摄影家协会

  3、协办单位:乐山市档案馆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月19日

  三、征稿主题和内容

  摄影作品要紧扣“辉煌‘十二五’”的主题,内容可涵盖工业、农业、旅游、商贸以及社会事业、城乡建设、交通发展、生态文明、文化艺术、群众生产生活等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突出纪实性、原创性和艺术性和群众性。

  四、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业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此次比赛将评选获奖作品300幅,并将适时组织专题展览,其中部分优秀作品将由乐山市档案馆永久收藏。奖项设置为:

  1、一等奖作品10幅,奖金各500元。

  2、二等奖作品20幅,奖金各300元。

  3、三等奖作品30幅,奖金各200元。

  4、优秀奖作品220幅,奖金各100元。

  备注:以上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人累计奖金达到征税标准者,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五、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由手机拍摄,时间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每人投稿作品不超过3件,谢绝组照。照片可经手机第三方软件处理,但不能用电脑进行技术处理。严禁翻拍、复制和剽窃等违规行为,投稿作品需保留照片的原始信息。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著作权人,投稿者自行负责被摄对象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解决,与主办方无关。参赛照片电子文件不予退还,主办方有权将照片用于我市的宣传、展览、放映、网络传播等,且不再支付报酬。

  3、评选入围作品将在乐山新闻网(http://www.leshan.cn/)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获奖者须在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领奖证明。获奖名单公布30天内为领奖期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4、参赛作品一律以电子文件(JPG格式)投稿,作品名称必须以“手机拍乐山-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名-手机号码-手机型号”的顺序命名。请在上传摄影作品的同时,上传不超过100字的作品简介到投稿邮箱。

  投稿邮箱:316026302@qq.com ;联系人:张阳 , 咨询电话:0833 2431933

  监督电话:0833-2443311、2446081;监督QQ: 3223409305(乐山文联)

  5、参赛者一旦上传照片,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征稿规则。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乐山市摄影家协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