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的罪犯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8日,林父接到通知得知最高法已核准林森浩的死刑判决,9日,林父到达北京,并于10日前往最高检和最高法申请抗诉,申请无果后,他赶到上海,并在昨天上午会见了林森浩。
行刑前会见10分钟连说“对不起”
昨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林父、林森浩的伯父、叔叔三人在上海市二中院与林森浩见了最后一面。10分钟的会面时间内,林森浩说的最多的就是“对不起”。
林父回忆,会见儿子时,林家人用潮汕话谈了3分钟左右,林父被叫出去,法官提醒只能用普通话,之后他回到会面室,没过多久就被告知时间已到。
林父说,他问林森浩为什么不同意换律师,在狱中是不是有人跟他说过什么,但法官不允许双方谈论和案件相关的事。而林森浩只是反复说:“爸,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
林父走出法院后对周围记者说,他对林森浩的表现很不满意,觉得孩子太傻。
死刑核准法官称证据充足
昨日,林森浩一案的最高法主审法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了案件过程和核准死刑的依据。
关于林森浩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的依据,法官解释说,判定被告人林森浩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林森浩主观上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二是林森浩客观上是否实施了杀人的行为。
法官说,根据了解到的事实和证据,林森浩在案发前一年多做医学动物实验时,使用过二甲基亚硝胺,了解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化学品且有严重危害性。林森浩为泄愤,有预谋、有计划地向宿舍饮水机内投放大剂量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致被害人黄洋接水饮用后中毒。在黄洋入院特别是转入重症监护室救治期间,林森浩仍刻意向救治医院隐瞒真相,其杀人故意明显,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死刑对我来说意味着一次偿还”
12月7日下午2点,在上海市第三看守所,央视记者见到了林森浩,当时还没有死刑已经被核准的消息。
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林森浩说,他觉得自己做的这件事情“很恶劣”而且“很愚蠢”。他说:“那天的事情,其实有很多机会可以阻止它发生。但我当时的那种状态,就我个人的层次、修养,是无法阻止的。”
林森浩还说,如果核准死刑,“对我来说意味着一次偿还,我觉得这样反而挺好。因为这样的话,他们(黄洋父母)也能够放下。我设想过,如果有幸不死,至少(服刑)25年,这25年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到时候我出来,黄洋父母、我父母已近百岁,而我长期脱离社会,到时候说不定只剩下最基本的生存技能。那个时候能去用自己的双手去补偿他们吗?这有点痴人说梦,或者说睁眼说瞎话,对吧?这样偿还他们,说不定他们明天就能放下怨恨,健康积极地生活下去,这样反而更好。”
同时,他也说,自己从进看守所之前就开始后悔做了这件事。
对于黄洋的父母,林森浩在接受采访时说:“一个优秀的独生儿子(遇害),换作是我,我也会恨。我非常理解他们的心情,但是他们这个怨恨,最终还是得放下,因为生活还是得过。”
对于自己的父母,林森浩最后说:“我希望我父母能积极地活下去,在我离开之后,不要再在这个案件上纠结了。做的事情要负责任,这件事情确实是我做的,我该承担。”
(记者 高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