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网售农产品最高可奖100万元

作者:林娟 来源:东南快报
2015-12-12 09:02:21

  上网卖福建农产品最高可获100万元的奖励、建立农村互联网创业园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返乡初创期科技企业补贴3年全额房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

  《措施》规定,我省将重点扶持返乡人员创建农机服务、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合作社,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扶持150个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发展家庭农场,各级财政每年重点培育500家家庭农场示范场,其中省级100家以上,每个设区市30家以上。

  支持建设农村互联网创业园,为返乡农村电商提供网站建设、仓储配送、网络技术等服务,从业人员达10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省级财政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创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60万元、40万元。支持返乡人员到农村开展电子商务经营,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福建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B2C企业和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B2B企业,省级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措施》明确,全省各地要统筹安排好返乡人员返乡创业生产经营场地,把返乡创业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扶贫开发规划、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

  省政府规定,各地可遴选一批优秀返乡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

  在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支持方面,省政府明确,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返乡创业,对创投机构投资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各地可给予3年全额房租补贴。

  (记者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