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锦军)12月10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向社会公布江西省药品质量,江西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药品实施了质量抽样检验,其中不符合规定药品152批、假冒产品11批。
抽验不符合规定药品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性状、水分、含量测定、装量差异、可见异物、牛皮源成分、水溶性无机盐、松香酸、苏丹红IV、pH变化值和游离槲皮素、山柰素、异鼠李素等。
不符合规定药品有注射液、中药饮片、饮片等,大部分是外省药厂生产的药品。假冒产品11批有10批是标示外省药厂生产的,均是假冒的中药饮片,如鸡血藤、麸炒枳壳、白鲜皮、半夏、五味子、酸枣仁、麦冬、菟丝子等。
对不符合规定药品、假冒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对相关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