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豪车不是求婚道具

作者:张枫逸 来源:法制日报
2015-12-12 09:16:51

  警察也是人,也有追求爱情和婚姻的权利,但不能把执法身份带入私人生活,更不能不顾及自身形象和群众感受,警服、豪车这样的道具还是不用为好

  12月9日,认证为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艺术团宣传部副部长的@云司警小徐发微博称,“今日,一特警向某在校小姑娘求婚的照片在朋友圈火了,豪车与玫瑰花,还有一大群特警蜀黍跟着,这样好吗?”当晚11时,该条微博已被删除,不过该消息还在网上疯传(12月10日《春城晚报》)。

  从微博配发的图片看,一名特警下跪向女生求婚,现场大批特警助阵,再加上豪车和玫瑰花,的确是既威风又浪漫。不过,问题也随之而来。正如博主微博中发问“这样好吗”?警察着警服驾豪车求婚是否妥当,相信是许多网友看到这条消息后的第一反应。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除规定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应当着装。而不着装的规定情形之一就是“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由此可以推出,在工作时间以外非因公外出,更不宜着装。求婚显然不属于公务范畴,无论发生在工作时间还是工作时间以外,都是不应当穿着警用制服的。当然,如果是在工作时间求婚,这名特警及其同事还涉嫌违纪,性质则更为严重。

  在许多女孩子看来,警服很帅很威风,又具有安全感,该特警之所以精心设计,拉上同事一起求婚,无非是想烘托气氛,给女朋友一个难忘的记忆。不过,这样做却混淆了公私界限。警服不同于一般的制服,而是人民警察执法身份的重要标志。公安部相关负责人曾指出,“除警察证件外,人民警察的警服、警衔标志均属于执法的凭证,着装执法时可以不主动出示警察证”。民警在工作时间着装,意在向公众表明权力身份。反之,如果工作之余身着警服处理私事,无异于滥用国家赋予的权力,影响公安机关和警察队伍的形象。

  在国外,警察的着装有严格的规定,只有在工作时间允许着警服,工余时间一律着便服。每天警察到警局上班后,都统一到换衣室脱下便装,换上警服;下班时,再到换衣室将警服脱下,换上便衣回家。而在国内,由于一些地方公安部门疏于管理,警察身着警服逛街,出入商场、娱乐场所的现象并不少见。就连警察着装求婚都已不是新鲜事,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17日江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四大队就曾上演浪漫求婚。“随着浪漫音乐《今天你要嫁给我》的响起,一名身穿警服的帅男子手捧玫瑰花,在7辆警车的大灯照射下,单膝下跪,向交往一年的女友郑重求婚”。各级公安部门应加强对广大民警的教育,使其正确区分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警服、警车,避免滥用寻租。

  和警服一样,豪车也不宜成为特警求婚的道具。中纪委副书记张军日前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回答网友提问时指出,《条例》中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是指用自己的钱进行高标准或者挥霍性的消费,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虽然不同于一般的党员干部,但警察同样属于公职人员,开豪车求婚给人造成“讲排场,比阔气”的感觉,恰如广大群众批评的那种土豪气,与身份极不相称。说到底,警察也是人,也有追求爱情和婚姻的权利,但不能把执法身份带入私人生活,更不能不顾及自身形象和群众感受,警服、豪车这样的道具还是不用为好。(张枫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