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琼瑶:原创作者的积极性要保护
“我始终坚信法律会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在经过将近2年的焦灼等待后,这一天终于到来。”琼瑶坦言,在获知二审判决结果的那一刻,她心情激动。“这不仅仅是对我个人权益的维护,也是对所有原创作者的尊重。”
“近年来,大陆影视市场发展迅速,影视剧的创作也呈现出井喷式的态势,从编剧的角度而言,市场的欣欣向荣带给我们更多的机遇,但也对编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琼瑶认为,好的剧本应该兼顾内容、质量、正能量、价值观和教育意义,一部优秀的剧本离不开编剧多年不间断的辛苦学习和艰辛创作,要真正静下心来,耐得住寂寞,才有可能为观众奉献出优秀的影视作品。
“靠抄袭、炒作的手法来吸引观众,短期内或许能够博到眼球,但长远来看,还是要靠作品立身。”琼瑶说。
琼瑶认为,文艺作品本身是一种全新的创造,是创新的体现。一部好作品凝聚的可能是一位编剧的青春、经历、激情、热忱和才华,背后是多少年的积累和不间断的学习。好的文艺作品一旦出现,可能会影响几代人,甚至改变许多人的命运。因此,对于原创作者的辛勤劳动,应当予以尊重。
“现在大陆越来越重视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让人欣喜。但也要看到,我们的维权之路仍然相对比较艰难。”琼瑶坦言,在发现被侵权后,她并没有立刻想要诉诸法律,而是尝试着与多方进行沟通,但效果均不太理想。在维权的路上,她曾多次为此伤心、流泪,最终,不得不选择通过诉讼维权。
“如果可以,我希望今后能够有更多的途径去解决或者帮助协调解决侵权事宜,而不仅仅只靠编剧一人之力。”琼瑶说。
对于侵权赔偿的钱款如何使用,琼瑶表示,扣除诉讼成本之后,她将如数捐赠给大陆的慈善机构。
“我知道很多偏远地区缺乏师资。希望小学已经盖了很多,老师却因为地处偏远,薪资不够而放弃。也希望能够资助大学生原创剧本,培养原创人才。”琼瑶说。
专家建议:多措并举保护原创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但随着而来的是,影视剧涉嫌抄袭的消息屡见不鲜。“借鉴”来的作品往往出品快、省力气、来钱多,成为一些作品吸引眼球的“法宝”,折射出文艺创作的浮躁之风。专家建议,应多措并举保护原创。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媛媛认为,琼瑶诉于正案的判赔金额较大,保护力度值得肯定。“应该加大侵权成本,让侵权者不敢心存侥幸,减少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现象,加强影视产业的相关单位和从业者的版权意识和信用意识。”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原司长尹新天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采取的是“填平原则”,即原告方损失多少,被告方来填平。这种原则主要是对被侵权方的一种补偿,而对侵权方而言缺少惩戒。实践中“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而国外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则十分严厉,“天价”赔偿金也屡见不鲜。
董媛媛认为,影视创作的核心是创意,从法律的角度只有形成版权作品才有资格成为被保护的对象。从文艺创作的特点是或多或少会有合理借鉴,可能有意无意用别人的桥段、风格、样式结构,具体到什么程度会构成侵权应进一步明确法律红线,让从业者更加“心中有数”。
编剧汪海林认为,除了严守法律底线,在行业层面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成员的管理甚至做出处罚,“比如多次被投诉就在行业内进行限制、惩罚,建立逐出机制,让违规的从业者没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