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

作者:刘正东 来源:光明日报 
2015-12-21 07:58:19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个重大判断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厚重的历史根基和博大的理论内涵。全面认识这个重大判断,需要进行深入的国际比较、历史考察和实践总结。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

  西方民主最早开始于2600多年前雅典城邦的直接民主。那时候除妇女、外邦人和奴隶外,凡2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都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国家的一切重大决定必须经过公民大会讨论表决。实行雅典直接民主要两个条件:一是地小人少;二是管理简单。因此雅典民主在国家形成和扩大的过程中消失。经过漫长的中世纪后,资产阶级产生并逐步登上政治舞台,开始实行间接民主,建立起一人一票、两(多)党竞争、三权分立的模式。这类民主制度在西方实行几百年来,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在被几经改造成“代议制民主”“宪政民主”“自由主义民主”“多元民主”后,才被奉为“普世价值”,向全世界输出,在20世纪70年代后形成所谓“第三波”民主化浪潮。2000年时,美国智库“自由之家”统计,世界上有120个国家实现了西方式民主,占总人口的63%,于是美国国务院宣布“民主取得了最终胜利”。

  但是,到20世纪末以来,世界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方面,西式民主遇到了考验和麻烦,引起人们的反思。表现在被输入西方民主模式的国家,大多数是“水土不服”。人们看到:苏联解体后的独联体国家经济停滞不前;阿富汗、伊拉克至今战乱频仍、动荡不止;埃及、泰国等频繁发生大规模反政府示威和政变;非洲几内亚比绍、肯尼亚等被西化后,陷入以种族矛盾为背景的冲突和仇杀;还在愈演愈烈的乌克兰危机,正在成为东西方战争的火药桶。

  另一方面,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克服世界金融危机冲击和一系列风险挑战,保持了30多年的持续高速增长,先后超过欧盟、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故事”“北京共识”让世界瞩目。

  这个鲜明对比动摇了西方许多人对自己制度的信心。一直研究世界主要国家民意测验的美国皮尤中心所做的民调显示,美国民众对自己国家现状满意程度从2005年39%下降到2013年的31%;而中国从2005年的72%上升到2013年的85%,一直排在第一位。美国著名智囊人物福山曾在20多年前提出美国民主是不可能超越的“历史终结”模式,但现在他发表《美国政治制度的衰败》等修正了“终结”论,认为美国政治制度三大主要的结构性特征“都出了问题”,“引发了一场代议制度危机”。他承认,“随着中国的崛起,所谓‘历史终结论’有待进一步推敲和完善。人类思想宝库需为中国传统留有一席之地”。著名政治家李光耀说:“美国人的问题是,他们带着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制度的想法介入,结果是一次又一次证明他们错了,他们没有改变世界。”

  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

  我国也实行代议制,但我国是共产党长期执政,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由人大选举产生,并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同时,我国从新中国诞生时就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通过人民政协实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两种形式相辅相成,体现了民主与集中、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个国家的制度文明的形态和发展路子,总是由其历史条件和国情决定的。东方大陆型国家的自然历史条件与欧美差别很大,广袤的山川平原、丘陵沙洲靠江河灌溉为主,小农经济自给自足、封闭分散。马克思在分析东方亚细亚社会形态时指出,“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这是东方国家集权体制漫长的原因,也是我国大一统文化、和为贵哲学、集体主义精神几千年间占主导地位的原因。中华民族崇尚“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实质民主、实体民主理念,是我国民主政治产生发展的历史文化基础。

  中国人民在反帝反封建的长期斗争中,形成了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形成了团结合作的关系。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曾召集政治协商会议,商量成立民主的联合政府。但蒋介石背弃和平协定,发动内战。解放战争胜利前夕,中国共产党于1948年4月30日发布了协商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口号,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各界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1949年9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各族各界民主人士集聚北京,召开新政协,经充分广泛协商,制定了共同纲领,通过了国旗、国歌、国都、纪年等方案,选举产生了包括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中央人民政府,宣告了新中国的诞生。后来还在政协广泛协商讨论,通过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重大决策。这一时期政协代行人大职权,表明自新中国诞生起,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就在国家政治制度层面上建立起来了。

  1954年人大建立后,针对人民政协要不要继续存在的问题,毛泽东专门为此召开座谈会指出:“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性当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周恩来指出:“新民主主义的议事精神不在于最后的表决,主要是在于事前的协商和反复的讨论。”这就提出了选举表决式民主和协商讨论式民主并存的思想,确认了两种民主形式并存的体制框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把人民政协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加以定位。江泽民同志明确强调“选举投票行使权力和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协商这两种民主形式比一种形式好”。胡锦涛同志主持制定了一系列完善政治协商的重要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协商民主上升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把协商民主建设推向新阶段。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独特的优势

  历史证明,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多党派的大国,实行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这两种形式比一种形式好。特别是新的历史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意愿表达日趋多样复杂。如何提高社会最大共识、取得最大公约数,如何增强政治整合和决策认同,如何增强政治代表性和体制包容性,如何实现各族各界人民持续广泛的参政权利,是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历史课题。

  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丰富实践证明,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选举民主一般以区域为组织单位开展活动,具有覆盖区域范围的广泛性;协商民主注重与党派、团体、界别及其代表人士协商,协商中可以党派、团体、界别和个人名义发表意见,具有囊括纵向构成的政治包容性。选举民主重在投票表决,一人一票、权利平等;协商民主重在决策前的商量沟通,寻求最大共识和民意基础。选举民主通常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协商民主实行求同存异原则。选举民主重在表决程序和结果,协商民主更注重话语权和影响力,讨论生动活泼,方式灵活多样,为决策提供多种参考和选择。这两种民主形式有机结合,优势互补,不可或缺,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备和充分。

  由于协商民主鼓励发表真知灼见和不同意见,有利于掌握实情、体现民意、明辨事理、发现真理;由于协商民主在我国政治生活的各个层次和领域开展,有利于人民群众选举前后、决策前后都有持续经常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与机会。人民群众通过协商渠道表达意见和诉求,可以使一些个别、分散的意见通过其代表人物的概括、综合,加以系统、理性、有序地表达和反映,避免或减少了街头政治的非理性表达,有利于社会稳定团结;党和政府可以通过协商渠道宣传主张、凝聚共识,把党的主张和决策更好地转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实践经验证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了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既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又贯彻了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原则;既坚持了人民民主的原则,又贯彻了团结和谐的要求,从而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尽管这个制度还需要不断付诸实践和完善,但随着其功能和作用的充分发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将拥有更加坚强的制度保障。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广西大学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