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党纪执行力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

作者:江苏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孙乐艳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2015-12-22 05:00:00

  把准执行原则: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党纪面前一律平等主要是指所有党员平等享有一切应享有的权利、履行一切应履行的义务,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受党的纪律约束,任何违反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党员人人守纪是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要求。牢记党纪、遵守党纪、自觉执行党纪,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纪律意识和觉悟境界。各级党员、干部要在履职尽责过程中把党的纪律各项要求转化为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在思想上、行动上设立起党规党纪的“防火墙”“防波堤”。遵守党的纪律没有特殊,更没有例外。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违纪必究是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应有之义。任何违反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把纪律挺在前面就必须把违纪必究挺在前面。党组织不是党员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避风港”,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肃查处了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的严重违纪问题,坚决祛除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表明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严肃公正执纪是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本质体现。公正执纪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只有依规严肃公正执纪,才能有效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才能持续保持党的纪律的刚性。公正地实施监督执纪问责,有利于倡导公平正义理念,有利于重构和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员、干部在维护和践行公平正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公正共识和公正合力。

  强化执行力度:执行党纪不能有任何含糊

  党的纪律的执行力的大小、执行状况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凡是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都不能放过,更不能放纵。

  强力执纪不含糊。始终保持对党的纪律强有力的执行力,使党的纪律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持续发力。把增强党纪执行力纳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体系。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纪执行力的领导,完善反腐败机构设置,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执纪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执纪的模范作用。领导干部要时时严于律己,处处以身作则,事事率先垂范,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对于违纪问题,要敢抓敢管,不能隐瞒、简化、变通。

  严格执纪不含糊。把严格执纪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要严格执纪无弹性。坚持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严格执纪标准不放松,严格执纪流程不走样,严格执纪问责不手软。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依规依法有序原则,做到查处问责及时、责任追究到位、问责执罚到人、惩治落实到底,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公正执纪不含糊。公正执纪是维护党纪权威、保持纪律生命力的命脉所在。要强化公正执纪理念,对违纪行为零容忍。要健全纪律执行体制机制,夯实公正执纪基础,不断破除执纪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保障性困扰,全方位扎紧党内法规制定、执行、问责的制度笼子。要坚持公平公正,提高执纪公信力,把公正执纪落实到每一个党内违纪案件的查处中,实现执纪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的有机统一。

  (本文系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把全面从严治党在江苏基层党建中落细落小落实研究”〔项目编号:15DJC001〕的阶段性成果)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