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理论·实践】
作者: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农业银行 牛仁亮、倪晓明、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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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优势与问题
中小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的经济增长作出了突出贡献。然而,融资难仍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国内外很多学者认为,发展关系型贷款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关系型借贷主要是指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过度依赖硬性财务指标和抵押品,更多依靠金融机构与企业长期合作积累的信用关系,更侧重于企业在所属地声望、企业主本身声誉等软信息来决定信贷投放对象。关系型借贷无疑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一条便捷之路,而中小金融机构在发展关系型借贷方面具备一定的天然优势。中小金融机构尤其地方性金融机构因为属地和业务发展区域等方面原因一般都与所属地中小企业保持长期合作关系,而大型商业银行因为业务经营范围广泛、风险管理偏好大型企业等方面原因不如中小金融机构那么依赖所属地中小企业。因此,通过关系型借贷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更好的选择对象将是中小金融机构。
但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筹资渠道较为狭窄。其中,中小商业银行吸存能力相对大型商业银行较为有限,存贷比相对较高,且存在“短存长贷”的特点,如果经济下行且发生金融动荡,较易产生流动性风险。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的地方性非正规金融机构则因为规避风险,按照监管要求只能采取“只贷不存”的方式,最多可获得不超过自身资本额50%的银行贷款,极大地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和后续发展动力。
国外学者系统分析比较了股权融资、债务融资、中小金融机构基金会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四种中小金融机构筹资方式后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更为适合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补充和管理,同时推荐以担保债务凭证(CDO)的方式进行资产证券化,因为这样可以一并解决资产证券化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