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12月22日电 近日从城口县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县共有48家微型企业获得后续扶持专项资金补助,累计金额173.8万元。
据介绍,微型企业后续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级鼓励类微型企业、区县级鼓励类微型企业以及贫困大学生创办的微型企业。市级鼓励类产业有科技创新类、节能环保类、电子商务类、文化创业类和特色效益农业;区县级鼓励类产业有汽摩及装备配套、富硒产业、休闲旅游观光业。
在扶持方向上,主要是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微型企业从经营场所租金、代理记财服务、参加会展费用、购买信用保险、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水电运营费用、购置生产经营设备、商业贷款利息等方面给予资金补助。
今年以来,城口县通过2015年微型企业发展后续扶持资金申报的48家微型企业,其中,涉及市级鼓励类微型企业分别有特色效益农林产业12家,文化创意6家,节能环保3家;涉及区县级鼓励类微型企业分别有乡村旅游服务业14家,消费品工业13家。
“在市县各级政府和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这笔后扶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为我县微型企业后续发展提纲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有效促进了微型企业的发展。”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黄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