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电话诈骗赚钱快,27岁男子刘某某从北京邮购了两台虚拟电话机,并网购28000条个人信息,实施网络电话诈骗。近日,刘某某以涉嫌诈骗罪被赤峰市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刘某某从2台电话机上接出5部电话,然后从QQ昵称为“菲菲”的网友处花300元买来28000条个人信息,接着雇佣5名电话销售人员,并传授5名销售人员“话术”,雇佣5名电话销售人员,分别以欧莱雅客服中心和网络总站工作人员名义,通过拨打电话低价销售假冒欧莱雅化妆品及高仿苹果4S手机等产品的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截至案发,共拨打电话次数达2000余人次。刘某某自称通过电话出单成功50多人次,但是付款只有3人,其余都退单了,实际收入为304.14元。
承办检察官表示,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结合证人证言和刘某某的供述,能够认定刘某某拨打电话超过500条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拨打诈骗电话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其它严重情节”,以诈骗未遂定罪处罚。(沈耀程 李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