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承德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精神,不断创新举措,从源头上遏制用人单位欠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建章立制,源头遏制。先后,制定并下发了《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实施承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4个政策性文件,明确规定凡是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工程总造价的20%预存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共有23家建设单位开设了农民工预储金账户,存入3085万元。财政设立应急周转金账户,存入500万元。全年共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1781.6万元。
成立组织,确保实效。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县人社、住建、信访、发改、财政、公安、交运、水务、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了组织保障。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不断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
明确责任,确保发放。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主体责任责,县住建、交运、水务、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的监管责任,全面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处理本行业、本辖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共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4次,检查用工单位118家,清理拖欠工资1200余万元。将4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承德县委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