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推出优惠促销截止日期“提前”

作者:李尚 来源:新华网
2015-12-22 00:00:00

  12月11日,张女士在朋友圈看到锦湖饭店促销活动信息,称“连续转发此微信10次,凭截图可换取免费火锅券一张,活动时间截止到12月30日。”由于家里人都喜欢吃火锅,张女士毫不犹豫地转发到朋友圈,并关注了该饭店的微信公众号。连续转发10次后,张女士带着截图去该饭店兑换免费火锅券。不料,饭店工作人员告诉她,兑换截止日期是12月17日。

  “我记得是12月30日截止,怎么变成17日了呢?”张女士不解,又翻看此前发布的信息核对才发现,12月14日,锦湖饭店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条温馨提示称,兑换时间12月17日下午1点截止,免费火锅券使用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为什么活动开始时不提前说明,这不是随意改变活动规则吗?”张女士不满。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饭店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活动开始就是这么规定的,从兑换免费火锅券到使用,最终结束时间是12月31日。虽然第一条微信中只注明最终结束时间,但之后又在微信中向消费者补充说明了兑换时间,且每条微信末尾都标注着“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属宁夏锦湖饭店有限公司所有”。

  商家如此做法合理吗?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表示,商家发布的活动促销信息相当于格式合同,像张女士遇到的情况,如果商家没有提前说明具体时间等活动细则,一旦产生纠纷,应当按照信息中提到的日期结算。但由于商家又补充说明了具体时间,并在截止日期之前,因此商家没有违约。

  此外,王勇提醒,微信公众号的促销宣传一般都是商家自己编辑,偶有疏漏之处,消费者最好在参与活动之前仔细询问具体细则,以免事后产生纠纷。(记者 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