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简政放权的新着力点

作者:江苏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来源:《红旗文稿》2015/24  
2015-12-24 13:37:56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简政放权的直接目的,就是要激发市场和社会内在活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政府支持、行政扶持的发展依托。当前,新常态对简政放权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强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一方面,要加强政府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协同推进,形成简政放权的自我强化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另一方面,要通过政府改革带动其他领域改革,从根本上打破以往“一抓就紧、一放就乱”的循环怪圈,彰显简政放权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突破口作用。

  在顶层设计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高瞻远瞩,持续发力。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眼于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一战略部署是启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了政府权力法定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任务,标志着顶层设计中对政府与市场关系进行新一轮制度化、规范化的界定,以实现对“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内的规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把简政放权改革推向纵深,明确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顶层设计需要具体执行和操作化实践中的遵守,否则就会变成一纸空文,难以实现。在执行过程中,政府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作为。要着眼于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始终围绕放权于市场、放权于社会,重新定位政府的角色,深化行政改革。其内在逻辑正是通过“放权”实现“简政”,以此打破政府职能转变的“久推难转”。

  从历史经验来看,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政府体制和发展主要受到苏联政府体制模式、中国传统治理体制的制约,以及中国共产党革命斗争实践经验、政治文化、发展目标定位和战略选择的不同要素影响。这使得中国政府一方面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党和政府面对政府治理的巨大挑战,通过及时把握并相应以主动进取的政策应对,体现出卓越的政策应对能力,为政府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党的执政能力的逐步提高打下坚实基础。如我国科研工作普遍采用政府主导下“大计划、大协作”的传统模式,成就了卓越的科研成果。如“两弹一星”,以及获得诺贝尔奖的屠呦呦曾参与的“523任务”,都是我国政府主导下的成功典范。但另一方面,政府在政策实践中存在目标与手段的矛盾冲突、角色和职能的错位、责任无限性与能力有限性的矛盾等。如常见的忽略地域差异而“一刀切”的政策制定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社会的阶层、结构、运转方式乃至人们思想观念都产生了深刻变化。在此背景下,政府治理对象面临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结构阶层多样化、社会关系复杂化的深刻变化,进一步扩展了社会的多元需求,激化了政府财政资源稀缺的压力。这在客观上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民众提供参与公共决策过程的机会,使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满足公众的新需求。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新一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需要关注以下几个着力点:

  第一,要注重政府机构的简政放权与深化改革之间的动态平衡和紧密关联。从总体特征上看,政府行政部门受政治环境的制约,政府机构改革是深化改革的一部分。当前政府机构的简政放权需要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结合,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相结合,与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结合。这不仅需要以高超的智慧和策略谋篇布局,还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切实增强各级政府的自身改革,按照中央的顶层设计,规划路线图和时间表,提高推进各项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能在等待观望中错失改革良机,拖延改革进程。

  第二,要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在简政放权过程中,不能局限在传统思维下简化政府组织层次,简化政府行政命令,削减职位等数字上做文章,而是要提高 “含金量”。要坚持问题导向,在组织的纵向职责匹配,横向职能分工上做文章,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情管好,在实现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素质的同时,扩大组织的管理幅度。进而实现既保持政府规模的合理适度,又要基于科学依据保证人员编制的最低限度和限量。最终,打通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出台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提高简政放权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第三,要克服人才管理行政化、“官本位”倾向。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并不意味着优秀行政管理人才的流失。高效优质的政府服务,关键在人。这要求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克服人才管理行政化、“官本位”倾向。马克思主义强调只有人的解放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大发展。只有创造保证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制订完善人才政策,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以“有为体现有位”,才能充分调动人才创新创造的内在能量,从而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此外还需要注重提高基层公务人员的能力,鼓励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第四,要确立改革的新理念与指导思想。简政放权涉及面广且内容庞杂,亟需确立新理念与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强调,解决政府治理过程中的矛盾就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出:“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凡是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这一执政理念为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供了基本的指导思想,为更好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服务质量提升提供了指南,体现出党和政府遵循大道至简的理念、深度释放活力的担当,和始终不能离开人民群众真切期望与向往的初衷。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简政放权的深刻革命没有“完成时”。这要求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简政放权的内涵和着力点,从顶层设计中为简政放权架构改革指南和树立愿景,从历史经验中总结简政分权实践经验和教训,从不同地区实践中提炼简政放权的思路和方法,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中把脉简政放权的问题和对策。通过向社会放权,规范政府行为,释放改革红利,重构利益关系,激发社会活力,简政放权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执笔人:黄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