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吉林省公安三十项措施 权威部门详解具体内容

作者:杨嵩男 来源:新华网
2015-12-24 15:39:04

  新华网长春12月24日电(记者 杨嵩男)24日,《吉林省公安机关激发社会创造创新活力、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三十项措施》(以下简称《三十项措施》)正式对外发布。根据其内容,记者专访了吉林省公安厅涉及三十项措施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并对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交警解读 记满12分驾驶人可网上培训

   针对下放部分交通管理业务审批权限:

  1问:吉林省什么时候能够将小型机动车牌照制作权限下放到各县?

  答:目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已经完成了小型机动车号牌制作权限下放到市(州)的工作,并将小型机动车号牌制作权限下放至县(市)列入明年的重点工作。预计2016年底前实现。

  2问:目前摩托车号牌是否能够在各市(州)支队制作?

  答:不能。因为小型机动车和摩托车号牌的制作工艺不同,两种号牌的尺寸和样式,以及使用的模具和字符皆不同。摩托车号牌的需求数量所占比重不是很大,所以我省目前没有实现摩托车号牌在市(州)支队立等可取。

   针对机动车异地检验和交通违法罚款异地缴纳:

  1、问:我有一辆长春牌照的小型机动车想在长春检验,可以吗?

  答:可以。我省2015年1月1日起,已经实现了省内车辆在省内异地检验,不需要办理委托,所以您的车辆可以在我省内任意一家检测线检验。

  2、问:什么是交通违法罚款异地缴纳?

  答:违法驾驶员可以持交警部门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在吉林省内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任一网点缴纳罚款,也可以通过代收银行网点内的自助服务设备实现自助交款,还可以通过交警部门的移动终端,使用工商银行交通安全服务卡现场缴纳。

   针对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方式:

  1、问:县级车管所具备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权限吗?

  答:目前全省正在开展试点工作,待试点工作结束后,再逐步推行。

  2、问:如何参加记满12分网上培训?

  答:登录长春交警“记满12分驾驶人互联网学习”平台,使用身份证号码注册,即可参加学习。每次登录学习时,系统不定期抓取在学在读场景,学习时间自动累加,每天在线学习时间不能超过7小时,累计达到35学时后,管理员通知参加考试。学习过程中没有抓拍到学习照片,系统审核无法通过,学员不能有侥幸心理。

   针对实行交通管理信息实时查询:

  1、问:如何接收交警部门推送的短信信息服务?

  答:要接受交警部门短信提醒,首先要到交警总队网站进行信息注册,同时绑定机动车或驾驶证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实时接收交警部门推送的交通违法、机动车检验、临界报废和驾驶证计分、超期等提醒信息。

  2、问:通过交警门户网站、拨打118114语音电话或交警部门推送的短信,查询到的信息是最新的数据吗?

  答:这几种方式查询到的信息都是交警互联网公众服务平台存储的信息。公众服务平台与交警公安网办公系统是定时交换数据的,一般数据3小时更新一次,重要信息1小时更新一次。

   针对交管信息主动告知服务:

  1、问:96122专属号码是怎样告知服务的?

  答:交警部门设计了专门软件程序,在系统中实时分析提取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B型以上驾驶证计分情况,由人工坐席根据分析的情况拨打车主或驾驶人在交警部门登记的联系电话进行语音告知。

  2、问:接听96122语音电话,用户需要付费吗?

  答:不需要。费用由公安机关支出。

   针对开通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1、问:在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办理了驾驶人考试预约业务,还需要到交警部门现场办理预约吗?

  答:不需要。用户只需按预约时间去考试场即可。

  2、问:我是榆树的车主,可以通过互联网选择长春的号牌吗?

  答:可以,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是省总队统一搭建的,您只要在我省内申请成为互联网用户,并且手续符合属地化管理的要求(例如异地车主必须具备暂住证及新车登记的相关齐全方可通过互联网选号)。

  3、问:我省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平台,现在都开通上线了吗?

  答:没有。我省分三个批次对各地互联网平台进行上线管理,第一批次2015年12月1日,长春、辽源、延边目前已开通。第二批次2016年1月15日,吉林、松原、白城、白山。第三批次2016年2月1日,四平、通化、长白山,梅河口、公主岭。

   消防解读 取消部分消防审批项目和审批条件

  1问、吉林省省公安厅此次出台《吉林省公安机关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服务吉林新一轮振兴三十条措施》,涉及消防工作的有哪些?

  答:涉及消防工作的有,取消部分消防审批项目和审批条件、简化消防审批受理程序、改进消防审批验收方式三项具体措施。

  2问、在具体措施中,取消了哪些审批项目和审批条件?

  答: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在申报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了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和电气检测两项条件;在对未进行消防设施改造的装修工程验收时,取消了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的要求。

  3问、在具体措施中,简化了哪些审批受理程序?简化到什么程度?

  答:在审批环节上,对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不再要求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不需要由设计院设计出具正规图纸,只需要提供示意图即可,为申报审批单位大幅度节省了资金和时间。在受理环节上,改变原有资料齐全才能受理的方式,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也正常登记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内容,指导申报审批单位补充、完善申报资料,节省时间、提供效率。

  4问、在具体措施中,改进哪些消防审核验收方式?

  答:一方面强化事前一次性告知。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竣工验收及审核、验收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就将审批的范围、要求、时限等内容,特别是相关技术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最大限度地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强化事中一条龙服务。对受理的消防审核、验收项目实行跟踪服务,消防审核和验收实现“无缝对接”,保证审验一致性,确保审批项目顺利验收合格,避免事后纠正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出入境解读 明年与俄罗斯警方建立合作机制 保护海外公民合法利益

  1问:请问公安机关是如何实现出入境证件审批制作权限下放基层的?对于申办出入境证件的群众具体能带来什么好处?

  答:此次下放的权限主要包括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部分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部分签注的审批权限和港澳再次签注的制作权限,上述3类出入境证件的年均申请量约占出入境证件申请总量的95%以上,可以说下放力度之大、覆盖范围之广前所未有。为做好权限下放承接工作,保证出入境证件审批签发质量,我省在每个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选拔2名具备出入境执法资格的专职审批人员,经专门考核后颁发“审批员”资质,作为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派驻审批岗位工作人员,行使市级公安机关审批权限。同时,每个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均配备港澳再次签注制作设备,实现群众再次签注申请当日办结。仅县级出入境窗口审批、制作港澳再次签注一项权限的下放,就实现了港澳旅游再次签注的办理时限将从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今年为例,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办理赴港澳签注88万余件,其中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办理27万余件,约占总量的30%。按照每本证件压缩工作时限4个工作日、双向邮寄证件费用32元计算,就可为群众节省办证时间100余万天,节省邮寄费用800余万元。

  2问:请问放宽赴港澳商务企业备案限制,具体在哪些方面便利了赴港澳商务企业和人员?

  答:放宽限制后,相关企业和人员赴港澳商务将更加便利,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取消赴港澳商务企业备案人数与企业上年度纳税额挂钩限制方面。放宽限制前,纳税额从5万以上至100万以上分3个梯次,对企业可备案赴港澳商务人员作出5人、10人、20人的限制。放宽限制后,赴港澳商务企业只要满足上一年度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即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备案人数,不设人数上限。同时,对于当年新成立的初创企业,可直接进行登记备案,没有纳税额限制。二是取消赴港澳商务备案人员在备案企业工作年限限制方面。放宽限制前,赴港澳商务企业备案的工作人员必须满足在备案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条件,同时提交在备案企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证明。放宽限制后,不再要求备案人员在备案企业的工作年限,通过提交聘用合同、工资明细、社保证明等能够证明备案人员与备案企业雇佣关系的材料,即可备案。三是赴港澳商务人员办理相应出入境证件更加便捷。过去,备案企业人员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需要5个工作日,此项政策落地后,对于因招商引资、商贸洽谈等紧急商务活动申办证件人员,出入境窗口将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加急办理证件。

  3问:请问这次公安机关针对边贸企业办理证件具体取消了哪些限制?

  答:自明年1月1日起,针对在我省从事中朝边境贸易企业从业人员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将取消3方面限制:一是公安机关取消边贸企业办证限制。针对边贸企业从业人员申请边贸类出入境通行证,由原来必须在本公司注册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放宽至在省内8个边境市、县申请办理。就是说,只要是在我省从事中、朝边贸企业从业人员,且已在我省边境地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就可根据企业及本人情况就近到省内任何一个边境市、县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件;二是取消按进出口额对边贸企业进行等级划分的限制。原来边贸企业在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时,公安机关会根据企业的年度进出口额、企业规模等条件对企业进行等级划分,这样一些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就只能办理三个月一次出入境通行证。此次取消按进出口额对企业进行等级划分,就是对所有从事中、朝边贸的企业从业人员,只要是该企业长期从业人员,都可申请办理一年多次往返的出入境通行证;三是取消换发出入境通行证面见申请人限制。原来对已持有边贸类出入境通行证人员证件丢失、损毁、签章页满需要换发的情形,需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换发。这次取消换发证件需面见申请人限制,就是对从事边贸人员需换发证件时可由本人所在企业专门人员为其代办。

  4问:请问增设的出入境受理窗口和服务站能为群众提供哪些便利?免费照相服务在所有的出入境受理窗口都提供吗?

  答:今年8月,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延伸受理点 百姓说了算”活动,此次增设的15个出入境受理窗口就是基于群众投票进行选址、建设的。增设出入境受理窗口和社区服务站,主要是为了让群众在居住地、工作地周边随时、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为群众就近提供出入境政策咨询、互联网预约申请和文明出境宣传等服务。目前,全省共有出入境受理窗口71个,在此基础上,再增设15个受理窗口和17个社区服务站,利用公安派出所便民服务厅、社区警务室、企业警务室、社区办公室开展合成服务。今年以来,仅长春市增设的12个出入境受理窗口,就办理出入境证件34万余件,约占长春办证总量的60%,有效解决了群众等待时间长、办证路途远等“办证难”问题。自明年1月1日起,我省增设的出入境受理点将达到35个,年均服务群众将达到90万人次,按照人均少等待1小时计算,共可为群众节约等待时间约90万小时。同时,在我省全部出入境大厅设置照相室,增配百余套照相设备、百余名专职人员,为群众免费照相;在公安派出所设立的出入境延伸受理点综合利用派出所身份证人像采集资源,实现“一套人马、一套设备、两种照片、免费采集”。通过上述两种途径,将目前的出入境证件照片社会化有偿采集模式,转变为公安机关无偿采集、检测和传输模式。按照全省年均首次申请出入境证件群众数量约70万人,出入境证件照片社会化采集费用每人次30元计算,每年就可为出入境群众节约照相费用2000余万元。

  5问:请问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哪些签证和停居留便利措施?

  答:凡是国家或我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均可享受停居留便利。上述人员持 R字签证入境的,可为其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累计不得超过签证原注明的停留期限);需要多次临时入境的,可为其换发5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日的R字签证;需要在中国工作或长期居留的,可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其签发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

  6问:请问在放宽来吉外国人停居留限制中,可以为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及高新技术类、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邀请、聘雇的外籍人员提供哪些便利?

  答:据统计,目前我省参与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高新科技类项目以及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近300家,并且呈逐年增多的趋势。省公安厅积极为上述企业邀请、聘雇的外籍人员提供停居留便利,吸引此类企业来我省投资建厂。现阶段,我省涉外邀请单位等级评定已与签证证件办理实现同步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新登记备案的单位应按照C级管理并签发相应期限的证件,符合升级标准的方可视情延长停居留期限。现在,从支持创新、创业出发,凡属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及高新技术类、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邀请、聘雇的外籍人员,其所在单位将不受经营时间和企业规模限制,直接赋予上述人员所在企业B级以上等级;对同时纳入我省国企改革、服务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工业结构调整和扶贫开发等方面的重点企业,可以直接赋予A级,延长签证、居留许可证件的有效期限。缩短办证时限,办理签证的时限由公安部规定的7个工作日内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办理居留证件的时限由公安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缩短至5个工作日。同时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到期提醒服务和预约服务等人性化服务,使上述人员最大限度享受停居留便利。

  7问:请问吉林公安机关如何通过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保护我省海外企业及人员利益?

  答:近年来,吉林省公安机关按照警务工作形势发展需要,围绕我省企业及人员海外分布情况,重点与韩国、俄罗斯、日本、英国、南非、土耳其等国家地方警察部门加强警务执法合作,建立了境外追逃追赃、打击跨国犯罪、海外公民合法利益保护等合作机制。目前,我厅已协调韩国警方设立了法律援助站,协调南非警民合作中心建立了吉林籍人员援助站,向我省在韩、在南海外企业及人员提供报警求助、外国人管理法律宣传、签证到期提醒等法律援助和语言翻译等服务。与英国、土耳其等国家地方警察部门设立了涉华有组织犯罪案件协查快速联络热线。2016年,我们还将与俄罗斯警察部门,专门就海外公民合法利益保护等问题建立合作机制。国际执法合作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警务外交工作,我们将按照“我们的企业发展到哪里、公民流动到哪里,警务执法合作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权益和利益保护就开展到哪里”的原则,不断与周边国家及吉林省投资较为集中国家的地方警察部门加强警务交流合作,确保维护我省海外利益和公民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