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12月24日电 东北男子崔某,今年7月份才因涉嫌伪造机动车号牌,被处以扣12分,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不到半年时间,该男子又试图挑衅法律,无证上路,被重庆市江北区交巡警逮个正着。这回崔某除了将面临2000元罚款,还将被处以5至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22日上午,江北区交巡警支队观音桥大队民警尹平在江北区观音桥环道开展交通安全四号整治行动时,在浪漫金街入口处,发现一年轻男子驾驶一辆牌照为陕A31XXX的陕籍灰色标致轿车缓慢行驶,且未系安全带,民警随即予以检查。
当民警示意该男子靠边停车时,该男子顿时紧张,表情异常。
民警尹平发觉有些不对,当要求该男子出示驾驶证时,该男子言辞闪烁,坚持自己有驾驶证,是未携带。
谨慎的民警尹平对该驾驶员出示的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查明该驾驶人崔某,男,39岁,黑龙江人,驾驶证违法未处理、停止使用状态。
看到民警戳穿了自己的老底,起初百般说谎的崔某某顿时慌了神,立即承认了自己前不久刚被拘留,希望民警放他一马。
秉公执法的尹平对其予以严厉的批评和教育,经过核实,民警发现,眼前的驾驶员崔某还是个二进宫,曾于2015年7月21日,在小龙坎因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被依法予以记12分,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之处罚。
驾驶证被停止使用后,崔某坦言已报名参加考试,至今还没考。
经核实,崔某,半年之内,因伪造机动车号牌被处罚后,不思悔改,又无证驾驶上路,重蹈覆辙,令人震惊。驾驶员崔某对其涉嫌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驾驶人将面临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之处罚。
民警尹平依法对其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开具处罚单,并暂扣其机动车,移交支队进一步处理。
民警提醒
无证驾驶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不具备驾驶资格,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且因其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此,警告无证驾驶的违法者们,要多为他人人身安全和家人考虑,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张明权 陈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