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布13名县级干部任前公示 晒工作实绩

来源:新华网
2015-12-24 08:28:20

滁州市发布13名县级干部任前公示 晒工作实绩

   鄢炳强 男,汉族,1966年12月生,籍贯山东威海,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市场科科长,拟任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分局局长。

  主要简历:历任滁州电扇(总)厂机修员、人事劳资科干部,市技术培训中心科员,市劳动局(劳保局、人社局)培训科副科长、科长;2010年8月后,任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市场科科长兼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工作实绩:担任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市场科科长以来,较好完成就业各项目标任务任务,全市就业实名制人数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数量全省第一,2012年滁州市政府被评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市政府”, 2014年市人社局被评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草拟了《滁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开发若干意见》,引导用工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吸引外地人力资源来滁就业。出台了《滁州市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户外LED显示屏使用暂行管理办法》,在240个乡镇、村和2个高校新建户外电子显示屏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促进就业。建设滁州就业网,通过网上平台帮助企业开展招工和劳动者求职,实现网上招聘与求职互动,提升滁州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水平,滁州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位居全省前列。

滁州市发布13名县级干部任前公示 晒工作实绩

  

   王红丽 女,汉族,1969年3月生,籍贯湖北谷城,在职大学学历,军事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拟任县(市、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主要简历:历任北京军区空军通信团战士、班长、分队长、副连长、连长,南京军区滁州机务站站长、步兵第34旅通信修理所正连职、正营职无线助工,市纪委监察综合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信访室副主任;2012年10月任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2014年12月任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风办、巡查办)主任;2015年10月任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主要工作实绩:担任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以来,起草并出台滁州市委关于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组织对市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组织部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推动“两个责任”刚性落实。全面启动巡查工作,首轮巡查移交问题线索97件,已立案33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加大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力度。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12起,处理352人。严查快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303个,曝光39起典型案例。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2013年以来,处理纠正违规住房132套,收缴款项182.67万元;在“吃喝风、红包风”专项工作中,有21人主动上缴廉政账户款项20.03万元;清理出5类117个违规发放奖金补助项目,向市政府提出整改建议3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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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晋忠 男,汉族,1968年10月生,籍贯山西平陆,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拟提名为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主要简历:历任市公安局治安队治安民警,市房屋拆迁办职工,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2010年9月后,历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2014年11月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主要工作实绩:在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期间,积极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带领全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500余件,标的额达25亿元左右。工作中勇于创新,在案件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探索创新了“三分之一”工作法,实现了审判质量、效率等指标总体提升,得到院领导好评。担任审管办主任以来,狠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结案管理的工作规定》、《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30余项工作制度和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进了审判权运行机制和专业法官会议等相关改革;积极承办市中院重点调研课题,通过对一审民商事案件办理情况的分析研判,为院领导科学推进立案登记制等改革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在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综合评估中,滁州全市法院系统审判质效数据位列全省二类地区第一名,市中院审管办被省高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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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胜章 男,汉族,1964年10月生,籍贯安徽定远,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侦查监督处处长,拟提名为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主要简历:历任定远县藕塘小学教师,市人民检察院办事员、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办公室副主任、侦查监督处副处长;2010年3月后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侦查监督处处长。

  主要工作实绩:担任侦查监督处负责人以来,较好地完成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狠抓业务培训和侦查监督干部队伍建设,连续三年在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考评中位居前三名,“审查逮捕”和“两项监督”法律文书多次在全省评比中获奖,3名侦查监督部门干警获得全省业务竞赛“十佳”称号。三年来,积极履行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责,严格按照法律和事实对案件发表意见,认真审核本部门所有案件材料,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00余件。在全省率先实施“职务犯罪审查逮捕程序改革”,推行“一案三书”制度,经验做法多次被省检察院推广。积极协助院领导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填补了全省空白。在市检察院机关率先研究制定了《侦查监督业务工作细则》,有效地规范和指导全市侦查监督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