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李斌介绍,随着深化医改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体制机制矛盾更加突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涌现。改革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没有解决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点击进入下一页点击进入下一页
当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总体上与中央要求和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医改进展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报告显示,全面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市级统筹。29个省份的城镇医疗保险和9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73%以上。实施7大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
李斌介绍,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2015年预计比2010年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由2008年的34.2/10万下降至2014年的21.7/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08年的14.9‰下降至2014年的8.9‰,提前实现了“十二五”医改规划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总体上处于中高收入国家水平。
对于深化医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李斌说,医改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政策配套、组织实施等方面联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改革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改革进展不平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政策措施,个别地方仍停留在文件上,没有落地。新的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加快。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仍在探索建立。
李斌表示,将抓好近期医改重点任务。健全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抓住药品生产、销售、采购、配送等关键环节,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药品集中采购,进一步挤压流通领域水分,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与医保支付标准,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养老困农村缺有效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我国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普遍较低,贫困老年人救助水平有待提高,对失能、独居和高龄老年人的特殊照护工作严重短缺。
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12亿,占人口总数15.5%,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1.37亿。预计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3亿。
王胜俊指出,我国老龄事业还处于发展初期,在思想认识、制度设计、配套规定等方面仍不适应老龄化形势发展和老年人需求。应对人口老龄化体制机制不健全,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严重不足。
报告显示,农村五保老年人分散供养和低保对象补助标准较低。基本医疗保障仍存在统筹层次较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难,大病报销额度有限和社区卫生服务难以满足老年人医疗需求等问题。
在养老服务业方面,报告指出,绝大部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养老机构的布局结构不合理,普遍存在城区“一床难求”,郊区农村养老院多有空置的状况;面向失能、高龄等特困老年人的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严重短缺。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比城市更加突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家庭空巢化加剧,农村老年人普遍缺乏应有的服务、照料和医疗,一旦生病或失能,生活艰难。
此外,因文化素质不高、流动性大、社会偏见等原因,取得资质的护理人员极度缺乏,服务质量难以保障,急需解决“谁来服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