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地产商沉迷赌博用房诈骗近三千万获无期

作者:毛雷 来源:人民网
2015-12-24 17:20:24

  原海南鹏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某因沉迷赌博而身负巨额债务。2011年5月冯某申请注册成立海南鹏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后其以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采用以房抵押、项目借款及销售房产等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先后骗取吴某锦、温某等人款额共计2996.3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消费。

  2010年8月1日、8月31日,冯某以阳光青城公寓和佳尚公寓项目缺少资金为由,承诺回报高额利润,通过与吴某锦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骗取吴某锦借款60万元、390万元。2011年5月8日冯某以支付工人工资为由,骗取吴某锦借款12万元。同年5月16日冯某与吴某锦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将已经抵押给他人的房出售给吴某锦,先后骗取吴某锦购房款570万元。2012年8月1日,冯某谎称办理该房过户手续,骗取吴某锦20万。

  2012年1月至3月,冯某隐瞒房产已销售给他人的事实,伪造佳尚公寓房产证及委托书,通过与温某签订多份《房地产买卖契约》的形式,将已经销售给他人的佳尚公寓多处房子抵押借款,骗取温某共计430万元,之后又以完善办证相关手续为由,骗取温某308万元。同年年底,冯某因没钱归还遂用一批钢材抵减158万元,尚有580万元无力返还。

  2011年4月至5月,冯某隐瞒佳尚公寓和亮典公寓多处房产抵押或销售给林某冠,骗取林某冠730万元。同年8月归还40万元,尚有690万元未能归还。

  2011年9月9日至12月8日期间,冯某隐瞒靓佳大厦第三层等房产已销售给他人的事实,通过与苏某阳签订多份《房地产买卖契约》的方式,将靓佳大厦多处房产向苏某阳抵押借款,并约定月利息为5%。苏某阳先后两次转账共计332.5万元给冯某。

  2011年4月至5月,冯某隐瞒佳尚公寓A座多处房产已销售给他人的事实,通过与林某冠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的形式,将房产抵押或销售给林某冠,骗取林某冠730万元。同年8月归还40万元,尚有690万元未能归还。

  2011年4月,冯某虚构海口星海广场夜总会装修工程,并以将该装修工程承包给宁某全为由,骗取宁某全工程保证金85万元。同年5月30日,冯某隐瞒海口市国贸大道仙乐花园某处房产已抵押并转让给他人的事实,将该房重复抵押给宁某全,骗取宁某全41.8万元。

  2012年10月16日,冯某伪造工程施工许可证,以海南鹏航公司的名义,通过与谢某签订《尚佳翡翠公寓工程承包合同书》、《装修工程合同书》的方式,骗取谢某110万元。

  2010年至2012年冯某先后骗取吴某锦等人财物高达2996.3万元。案发后,已退还给被害人100万元,尚有2896.3万元未能归还给被害人。

  海口中院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通过签订合同,抵押借款、出售房产和承包工程等方式,骗取吴某锦等八人财物共计2996.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冯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亦利用了合同实施骗取他人的财物,其行为已超出了民事借贷的行为,不仅侵害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也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案发后,冯某已退还被害人100万元,尚有2896.3万元未能返还给被害人。根据被告人冯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依照刑法规定判处冯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毛雷 通讯员 胡坤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