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微信群组织的活动摔伤 群主有责任吗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2015-12-28 09:33:00

  市民刘先生:

  上周末我带着儿子参加了微信群组织的亲子活动,在一家游乐场玩耍时,4岁的儿子摔倒致右胳膊骨折,只能在家休息。现在我和妻子为了照顾孩子不得不轮流向单位请假,我想知道像这样的情况,游乐场和群主有责任吗?

  北京王玉梅(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田元龙:

  发生事故时,主要看事故有没有直接责任人,例如孩子在参加游乐场活动时是否因为地面湿滑或者游乐设施摔伤了,如果是,那么游乐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至于群主是否要承担责任,这要看群主在活动之前是怎么和家长约定的。如果群主在活动之前向家长收取了一定费用,并且是作为自己的利润,那么在他的责任范围内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群主只是通过他将家长们交来的费用交给游乐场或者用在参与者身上,那么事故责任就比较难界定。而一般情况群主只是组织者,而且孩子的父母也跟着,这样的情况下发生意外,群主的责任可能就会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