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人民法院:家门口法庭"一站式"普法

作者:颜敏丹 来源:台州日报
2015-12-29 14:09:32

  为方便百姓诉讼,近年来仙居县人民法院大力开展下乡巡回审判、就地调解,法官由坐堂审案变为上门办案,在农家院落敲响法槌,高效便捷地为老百姓提供司法服务,赢得了广泛赞誉。

  家门口开庭 邻里化干戈

  “仙居县人民法院下各法庭巡回审判庭,现在开庭……”今年10月16日,下各法庭到朱溪镇南塘村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了一起因邻里打架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项某,被告应某,两人同村。项某曾因盗窃应某家的摩托车获刑。去年4月27日,应某因摩托车赔偿问题,与项某发生争吵并扭打,双方在抢夺柴刀时,项某被划伤了右指,之后住院治疗8天。今年7月30日,项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各类损失1.14万元。

  此案属于农村较典型的邻里纠纷,有一定的警示教育意义。于是,下各法庭的承办法官将审判法庭搬到了村委会会议室,邀请村支部书记、人民陪审员等参与到本案调解。通过两个小时的析理说法,法院一审判定应某承担六成责任,赔偿项某医药费、误工费等4284元。庭审结束后,双方握手言和。当事人说:“法院的服务贴心,在家门口就可开庭,方便了老百姓。”

  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

  “赡养义务不仅指经济上的供养,还要兼顾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12月4日,横溪法庭在横溪镇俞店村巡回审理了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的纠纷案件。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例,为旁听村民上了一堂关于赡养、遗嘱方面的法制教育课,并一一解答村民的法律咨询。

  原告俞老汉今年79岁,一直没有娶妻生子。20多年前,其兄弟把自己的女儿过继给他当养女。然而,养女常年在外做生意,对其不闻不问,甚至连春节都不回家。今年10月,俞老汉起诉要求与养女解除收养关系。

  为了使老人不受奔波之苦,横溪法庭就在他所在村的戏台上,搭了一个临时法庭。庭审当天,旁听村民将戏台围得严严实实。经过法官一上午的说理和沟通,双方的对峙态度有所缓和,养女表示今后会尽到赡养义务。

  “巡回法庭可以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到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开庭,这样既能方便当事人诉讼,又可以成为‘以案讲法、以案释法’的生动普法活教材。”承办法官顾争敏说。

  建章立制 “巡回审判”生根开花

  其实,以上的两次庭审仅是仙居法院巡回审判工作的缩影。为规范巡回法庭审理,该院出台了巡回法庭案件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对于巡回法庭所在地发生的具有普遍性教育意义的婚姻、侵权、相邻权纠纷等案件由巡回法庭进行审理,对群体性的突发案件做到立案与巡回审理同步。

  同时,仙居法院增强巡回法庭审判力量,选出业务过硬、擅于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担任审判长,同时选择在巡回审判地点有威信、懂法律的人员充任人民陪审员,规定法官年度业绩评定时需达到巡回法庭一定次数才能达标。

  今年以来,该院三个人民法庭全年开展巡回审判10余次,到现场调解30余次,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开展法制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讯员张茹颖 记者颜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