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中院借司改东风 强化审判科学管理

作者:朱永 来源:央广网
2016-02-04 14:59:54

  央广网海口2月4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罗凤灵王盛)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海南省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元年”。一年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借司法改革东风,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多项制度建设强化审判科学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主审法官办案责任。一是严格执行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自3月1日起由主审法官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主持审判活动,签发裁判文书。二是院领导担任主审法官开庭审案已成常态。院长带头担任主审法官开庭审理行政案件并多次赴各市县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调解。一年来,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29件,全部办结。

  加强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建设,缩减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和数量。一方面注重加强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建设,成立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立案审监五个专业法官会议。法官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审法官依法裁判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大幅缩减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和数量。审委会只讨论死刑案件、无罪案件、抗诉案件、再审案件以及重大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其他案件不再讨论。司法责任制实施后,仅有130件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同比减少98件。

  扎实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始终将诉讼服务理念贯穿于立案工作,完善高效立案机制,简化立案程序,对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共登记立案3284件,同比增加997件。

  规范行使院庭长审判监督权。院庭长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做到“主动作为不缺位,认真履职不越位,严格监督敢担当”。为此,二中院出台了《关于规范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督权的规定》,明确了院庭长在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监督合议庭依法、正当行使审判权以及涉群体性纠纷、疑难复杂等重大案件中的重要监督作用。同时要求院庭长大胆放权不插手,监督履职绝不越位。

  多措并举强化审判科学管理。一是要求主审法官主动列明结案时间倒计时表,经院庭长审核后,报送审务办备查与监督。除特殊情况外,案件一律按时审结。二是加强对案件流程节点的监督把控,严把案件延长、扣除审限的审核审批关,杜绝随意延长、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的情况。三是制作《审判执行工作情况通报》,对收结案、发改、审判效率、系统中办案情况、卷宗归档等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审判运行态势,提出意见建议。四是严格执行案件通报和末位说明制度,对工作拖拉、审判效率较低的法官和部门,按照《关于季度结案末位部门工作说明的通知》要求予以通报,以督促主审法官及辅助人员提升审判效率。

  积极开展裁判文书检查、案件质量评查和岗位大练兵等活动。一是每月定期对审执结的案件裁判文书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全年共检查报送的裁判文书3169份,其中3099份无任何瑕疵,占97.79%,裁判文书质量大幅提高。符波、周翼腾等法官的裁判文书被省高院评为一等奖。二是制定下发《案件质量评查规定》对高院发改及指令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并建立台账,及时通报并作为法官绩效考核依据,全年评查案件97件。三是认真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等业务水平。

  一年来,海南二中院在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一线办案法官人数减少的情况下,全院干警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审判执行工作任务。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56件,结案3494件,结案率98.26%,同比收案数增加942件、结案数增加910件,结案率连续3年在全省中级法院名列前茅,为海南西部地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