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行为“入法” 能治好城市“顽疾”吗?

作者:付光宇 梁天韵 许雄 来源:新华社
2016-02-05 09:02:19

  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记者付光宇 梁天韵 许雄) 随地吐痰、车窗抛物,你担心被罚吗?看到有人在电梯抽烟,你会制止吗?正值倡导春节假期文明出行之际,杭州市出台的“文明新规”将不文明行为上升至违法的高度,引发网民热议。

  专家认为,对于一些“屡教不改”的陋习,适时出台法律法规,会起到一定的引导和警示作用,对文明习惯的养成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应培养全民参与意识和完善法规执行细节,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使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文明新规”引热议 网友“点赞”呼吁全国推广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的《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将一些常见的不文明行为上升为“违法行为”,同时将保护不文明行为劝阻人以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

  自3月1日起,包括开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向车外抛洒物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将被视为违法,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由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实施处罚。

  同时,《条例》还对不文明行为的劝阻加以保护,对于辱骂、威胁、推搡或者公然侮辱劝阻人,尚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将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

  对于杭州推出的“文明新规”,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认可,认为当前人们在追求物质文明的同时,素质却一直难以跟上,而这正需要社会管理者加以引导。以前看不惯的不文明行为,现在去劝阻也有法律“撑腰”了。

  网友“伟大的地瓜”说:“为道之以德的法律‘点赞’,希望能在全国推广。以前对于不文明行为,我们除了在道德上予以谴责,法律往往帮不上忙,所以效果不理想。将道德意识上升到法律意识的探索和尝试,值得赞赏。”

  道德与法律“融合” 能否遏住城市“顽疾”?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不文明行为归根结底源于人们的道德观念。文明的培养必然有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但对于很多陈规陋习“屡教不改”,适时出台法律法规,会起到一定的引导和警示作用,对文明习惯的形成和公民素养的提升提供保障。

  分析人士认为,提高罚款额度是令香港环境洁净状况获得改善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了解,2003年6月底,香港将《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条例》中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的定额罚款额由600港元提高至1500港元,如果违例人士重蹈覆辙,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肖俊表示,文明习惯的养成需要一定的约束,但问题的关键,不是没有约束机制,而是违规成本和受罚几率太低,导致约束机制实际效果不好。

  据报道,新加坡的管理方式是公众参与城市管理,通过几十年熏陶逐步培养居民素质,而并非一夜之间靠罚款将文明促成。自1958年以来,新加坡共发动过100多项全国性公民运动,在运动期间,被发现违例者只警告不罚款,好让他们适应新的法规。

  夏学銮表示,根除不文明陋习,应以教化为主,法律管制为辅,逐渐培养文明的自觉,而不是被动的驯化。“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不能过度强化和依赖法律以及行政干预,否则问题得不到解决,还容易产生反弹。”

  提升全民责任意识 落实法规避免“两张皮”

  很多在日本、新加坡等国家有过留学或者旅游经历的网友表示,当你在当地有不文明行为时,周围人异样的眼光会让你及时注意到自己的行为不妥,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是提升自身素质的关键。而国内大家往往都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很少能够主动站出来进行劝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表示,“文明新规”的施行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具体体现,基层立法在做到有法可依的同时,需要注重微观,可操作性强,如果违法成本过低,被处罚者就会觉得无关痛痒,而若执法成本过高,则会面临法规与执行“两张皮”,达不到预期效果。

  肖俊说,《条例》出台后,重在执行。参考其他地方类似经验,执法实践中往往面临处罚力度小导致威慑力不足,执法机构配置人员太少导致管不过来等困境。“深圳1998年出台控烟条例,此后十多年没有开出一张罚单。2014年细化了实施细则,陆续开出了一些罚单,但效果仍不是太好,尤其是火车站等人员密集的户外场所难以管理。”

  相关专家建议,可依靠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的建设,利用全覆盖的道路监控系统,以及广大市民对抵制不文明行为的积极参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惩处和警示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的治理氛围。此外,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之间可建立有关违法的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