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完善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减轻负担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高血压、糖尿病是我国居民中常见的慢性病,发病率分别为27.9%和10.9%。日前,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将高血压、糖尿病的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将达到50%以上。

四部门发文完善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减轻负担

来源: 央广网
2019-10-2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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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0月19日消息(记者刘会民 车丽)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高血压、糖尿病是我国居民中常见的慢性病,发病率分别为27.9%和10.9%。在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中,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有3亿多。“两病”患者经过确诊后,往往需要长期用药。在无法纳入医保报销的情况下,这成为了“两病”患者的一大负担。

日前,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将高血压、糖尿病的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将达到50%以上。

按照我国目前的医保政策,部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无法享受报销待遇,少部分患者因此出现“小病大养”“小病大治”,甚至是为了报销而“挤住院”的情况。针对部分“两病”患者的门诊用药需求,指导意见提出了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明确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这个政策是一个对特定人群、特定支付项目的保障政策。其中不包括职工医保人群,因为职工医保人群采取的是统账结合模式,门诊用药基本可以通过个人账户解决,是有制度安排的。”

指导意见还明确保障范围为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为了合理指导临床用药,保障用药质量和减轻用药负担,将优先选用目录内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同时,指导意见对保障水平也进行了明确。陈金甫表示:“以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药品的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进行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地方根据自身条件,设封顶线,也可以不设封顶线。这样规定实际上是促进中国的分级诊疗,也让老百姓就近就医、便捷用药。”

陈金甫表示,对于已经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将继续执行原有政策。“原来纳入‘两病’慢特病保障,报销水平高一些、症状重一些、费用高的这些人群,继续现有政策执行。这样一来,确保现有的待遇不下降、不受冲击,原来没享受政策的人群,又通过新的政策来解决门诊用药保障问题。”

对广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来说,指导意见的出台无疑算得上是一份“大礼包”。同时,为提高“两病”患者门诊就医保障和就医体验,指导意见中还提出要完善长期处方制度,将给“两病”患者带来更多便捷。

按照我国目前的处方量管理政策,门诊处方量一般不超过七天,一些长期用药通常也不会超过两周的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表示,如果医保支付支持长期处方制度,符合条件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次将可开具3个月的处方。这对于基层全科医生的长期管理、减少病人的跑腿次数,提高长期诊断治疗绩效,会有很大的促进和帮助作用。

张宗久说:“长期处方有利于解决患者多次往返配药,而且减少患者的就诊次数和相关费用成本。据估算,如果我们现在每名符合条件的患者每两周就诊一次,也就是在14天时间内就要做一次诊疗配药的话,延长为3个月的长期处方后,一年下来可以减少20次医院往返诊疗,这样会大大提高我们系统的效率。”

根据估算,指导意见所惠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将达到1亿多人。陈金甫表示,将通过加强管理和改革等措施,确保医保基金的顺利运行:“一是我们的基金可以支撑,二是新的政策采取提质增效,发挥基金的效率,今后还会持续推进医保的改革,推进三医联动,增强服务的能力,提高保障的水平,改善基金的绩效。”

指导意见还强调,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本文件印发后一个月内出台本省实施方案,指导督促统筹地区于2019年11月起开始实施,确保群众年内享受待遇。

(刘会民 车丽)

【责任编辑:徐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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