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审批制或逐步向备案制过渡
2014年7月2日下午,十二届人大九次会议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的初次审议,并正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修订草案中,关于保健食品的注册首次提到了实施备案制。
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徐华锋表示,保健食品的审批将可能逐步向备案制过渡,由之前的审批制过渡到备案制也是为了提高效率。
在目前实行的管理模式下,一款产品要获得保健食品审批(即小蓝帽),首先要进行试验,包括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等诸多内容。
“从时间上来说,这些试验可能持续数月或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尤其是一些涉及人体试验的项目,然后进行申请,符合情况后由省级部门向国家相关部门递交申请,相关部门与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对产品的配方、配伍科学性及其他生产标准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才能获得保健食品审批,宣称相应的保健功能。”
相对来说,重点环节仍在审核前的试验部分,审批环节有一定的滞后性,这也是未来改革的方向所在,审批权限下放,审批流程也将缩短,对保健食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