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在半个余月前,在全国律协民委会2014年年会上,邹碧华曾以一段30分钟的演讲描绘了上海法院的权利运行可视化蓝图。
和以往的任何一次演讲一样,这个“法院系统最好的产品经理”赢得了全场雷鸣般的掌声。但没有人想到,这会成为他的最后一次演讲。
政知局小编找到了一份天同律师事务所的蒋勇整理的演讲实录,以此来纪念这位一生致力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法官。
邹碧华的最后一次演讲
说到法官和律师关系,我想分四个方面来讲:良性互动关系。然后讲讲我们怎么通过司法公开,通过司法为民的举措,通过我们对权利的可视化,来加强我们两者之间的关系。
| 良性互动
法官和律师是怎样的关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史蒂文大法官在评论布什诉戈尔案的时候,说过这样一句话:社会公众对法院的信任是公共的财富,是经过许多年才缓慢的建立起来的,对于维护法治及其重要。
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著名的律师德肖微茨讲:社会信任是社会的“道德资本”,这种资本是一代又一代法律人集聚起来的。
法官和律师相互对立、相互诋毁、相互勾结、违法违纪,这都是不正常的关系,我们应该控制好法官和律师的关系,使之走向正常,我认为要做到四个相互:
一是相互独立。法官和律师承担不同的角色,共同维护法治。法官在审判席上面,律师坐在当事人席位上面,彼此在角色上面有分工,相互之间是独立的。
二是相互配合。法官和律师在法庭上面扮演的角色不同,但是两者之间有一定配合关系。在法庭上,法官要认真地倾听,而律师要积极地展示案件的细节,展示对法律观点的一些思考,这需要双方之间进行配合。
三是相互尊重。讲到相互尊重,这个话题我印象很深。曾经有一次,我到美国一个地区的法院考察,那边有一个对中国特别友好的法官,有一天对我说,邹法官你穿上这件法袍。我说干什么?他说你跟我去开庭。我就穿上他的法袍跟着他去了。
结果那一天开庭很有意思,后面是办公室,前面是法庭,旁边一扇门,两个穿着法袍的人从门里面走进来,里面的人都愣住了。
我们坐到了审判席,他跟双方律师说,我今天邀请我在中国的同行,穿着我们的法袍坐在我边上,观察我庭审。你们觉得有没有问题?
结果两个律师站在那,毕恭毕敬地对这位法官说,没有问题,法官大人。然后又很有礼貌地对我说,欢迎中国的法官大人。
接下来开庭开到一半,双方律师火药味上去了,说话就变得比较尖刻了。法官这个时候招招手,让两个律师过来,说你们两个注意一点形象好不好,别吵得这么难看。
后来开完庭,法官跟我讲,法官在法庭上面是不可以当着当事人的面批评律师的,那样他会很没有面子。我们是一个法律共同体,应该照顾他职业的便利,这是法官给予律师基本的尊重。当时这个细节给我印象特别深刻。
后来我在长宁区法院当院长的时候,出台了一个《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就是受这件事启发。我们有一些年纪很轻的法官,气比较盛的时候,指着律师席上面六七十岁白发苍苍的老律师说,你这么多年怎么混的?我曾经听说一起这个案例,心里面特别难受。我认为法官和律师应该相互尊重,这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的一个起点。所以在这一点上面,我们双方应该共同努力。
四是相互学习。法官有法官的视角,更容易偏重于理性。律师为了维护一方当事人,可能有更多感性因素。两者相互配合,可以带来很多新的东西。
曾经有一个关系很好的外国法官朋友对我说,法官在法庭上应该把律师看作老师,因为你不可能在每一类案件当中都是专家,你遇到一个特殊案件的时候,那个律师就会教给你这个领域的相关知识,所以你应该把他视作专家。我觉得这个理念也是非常必要的。
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我是比较赞同这句话的。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一些国外的法官,他们给我们的印象是很值得信任。但到达这个阶段是需要时间的,需要几十年、上百年。我们国家从恢复法院到现在也就三十多年的时间,可能离职业化、专业化的程度还有一点距离,我们法院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这一轮司法改革,法官遴选制度也要进行变革。比如说上级法院不再直接从本院产生法官,而是要从下级法院当中择优,并且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对此,我们上海法院会把大门打开。在政法委统一安排下,人事局准备把律师进入法院的考试独立出来,不再跟普通的公务员考试混同。进入高级法院可能需要十年以上的律师从业经验。法官和律师把职业准入相互打开,可能也是有助于我们共同成长。
| 司法公开
这一轮司法改革中,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改革试点,我们在司法公开上面的改革力度很大,因为只有公开,只有让司法处于阳光下,我们的共同体才能更健康地成长。
规范、过程、环节、文书,各个方面都要全面公开。现在我们打造了十大司法公开平台,有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新闻信息、12368诉讼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等。在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上面,全世界各个角落都可以看到我们的法官介绍;12368诉讼服务平台则是全国法院系统第一个面向公众的服务平台。
庭审公开。我们庭审直播平台的单日点击量最高超过7000万人次。庭审公开,让法官处于公众的视野之中,法官在法庭上面的表现会特别得体,这个价值不可低估。
这也需要利用一些新媒体引导舆论。案件代理人在互联网上面发微博、发微信,可能对我们司法有一些评价。我们法院也是。比如说在李旭利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上诉案件当中,庭审过程中我们做了直播,庭审结束后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判结束的这一天同时把裁判文书传送到互联网上面,让全世界都能看见,这里面没有见不得人的东西。
我们也在电视台做一些法制栏目,上海法院跟两家电视台合作了三个法制栏目,现在一年下来有181档节目,每两天就有一档。《庭审纪实》2013年获得了全国好新闻电视栏目一等奖。
裁判文书公开。我们现在公开的裁判文书是77万件,这个数字本身不值得炫耀,但有一样东西是值得一提的:现在文书实现了自动化屏蔽和一键上网,一些个人隐私信息,如银行卡卡号等,可以自动过滤掉。有了信息化的支撑,裁判文书在判决做出后七天内上网的上网率达到99.13%。这个数据,我认为值得炫耀的。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3年司法透明指数,我们排名第一。全国31个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平均分数是42.3分,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是76.5分。这是外部对我们的评价。
| 司法为民
司法为民首先要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打官司难大家知道,立案难、查询难、找人难等等。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一站式的,律师找法官找不到,通过这个平台一定可以找到。我们有一个管理平台,上面有电话接听、电话留言、电话查询、电话提醒、电话统计管理功能,律师有时候找不到法官了,通过留言功能把电话信息发到法官工作台上面,法官那边不处理,这边系统就会亮红灯,这是非常好的平台。
闸北区有一位89岁的老太,遇到一起相邻关系的纠纷,她不知道怎么打官司,通过12368,两个月内立案,开庭,申请执行,执行完毕,应该说这个平台还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