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信息提前1至2日发布,蓝色预警可自动解除
通知明确,根据重污染天气区域分布以及城市地理位置关系,将全省划分为三个预警区域:区域一(中南部)包括石家庄(含辛集)、保定(含定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区域二(中东部)包括唐山、廊坊、沧州市,区域三(北部)包括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市。
按照污染控制分区和污染范围,预警分为三个层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城市预警、区域预警、全省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城市预警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区域预警分为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全省预警分为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城市预警解除信息由各设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发布。区域预警解除信息由接到区域预警解除通知的设区市组织发布。全省预警解除信息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后发布。蓝色预警可自动解除。
预警信息提前1至2日发布。若提前1日预测到重污染天气,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按照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若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