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志愿精神

作者:廖言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2014-12-29 04:03:00

  组织引领、制度固化、文化传承,建设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的新常态

  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繁荣发展,要尊重人的认识规律和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全员参与,全情投入,在澎湃的志愿服务大潮中全面弘扬志愿精神,努力建设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的新常态。

  把弘扬志愿精神植根于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要发挥志愿精神的驱动作用,引领广大人民增强担当意识和实干精神,深刻体验社会发展转型,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促进国家整体实力发展壮大;引导广大人民团结奉献、勤勉为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体的生存质量和生活水平;积极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广大人民突破个体生命活动局限性,将个人融入社会中,赢得共享人生出彩、梦想成真、成长进步的机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实现共同理想和人生价值。

  把弘扬志愿精神统一于服务制度化的具体进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重点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加强志愿者培训管理,全面推广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提高志愿者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设立合理的志愿服务活动评价指标,科学认定志愿服务的社会价值,切实维护和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地方立法,完善支持保护志愿者及其劳动的政策和法律,形成崇尚志愿精神的社会环境。

  把弘扬志愿精神贯穿于开展学雷锋等各项活动中。志愿精神是雷锋精神大众化的当代表现。把志愿精神注入到学雷锋活动中来,就要紧紧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把志愿服务理念转化为学雷锋的具体行动,提高人们的道德实践能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跟着郭明义学雷锋,实现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从办得到的事情出发,增强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大力开展敬老帮扶、爱幼助学、关爱农民工、扶残助残、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山川河流等志愿服务,务求力所能及、至微至显、善做善成,让雷锋精神焕发新的时代风采。

  把弘扬志愿精神体现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中。要积极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宏观领导、各级文明委业务指导、志愿者协会等公益社会团体的组织推动作用,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用好大众传媒和新媒体,搭建交流共享平台,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舆论氛围。发挥精神文化产品影响人们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的功能,展现志愿者的良好风貌和高尚情操。强化青年志愿服务生力军地位,加强志愿精神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通过深入社区的优质服务推动志愿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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