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记协印发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

来源:中国记协网
2014-12-30 10:18:03

   七、评委条件和评选委员会的产生

  (一)评选委员会负责中国新闻奖评选,每届评委人数不超过90名,由中国记协聘任并报经中宣部同意,任期一届。

  (二)评委聘任条件: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品行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新闻业务;组织纪律性强。

  评委实行回避制和一定比例的轮换制。申报评委人选有采编作品参评中国新闻奖的,取消当届评委资格,所空缺评委名额不补。

  评委与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对有关评选信息的保密责任。

  (三)评委由四部分人员组成:

  1.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和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日报社各1位负责人;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产业报协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和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报纸初评委员会各1位初评委员会主任;加上中国记协主席、常务副主席和书记处分管书记(18人左右)。

  2.新闻单位(不含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日报社)不担任任何行政职务且有正高职称的编辑、记者代表(25人左右,网络媒体编辑代表可放宽为副高以上职称)。其中,中央新闻单位代表40%左右,地方新闻单位代表60%左右;网络媒体编辑15%左右,平面媒体和广播电视媒体所占比例大致相等。同时,本着上届出任评委的地区和单位本届不再推荐的原则,由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在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监督下,抽签确定推荐评委的地区和单位,然后请这些地区和单位按规定条件各推荐1名编辑记者评委人选。

  3.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32人左右)。

  4.专家学者(15人左右)。由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在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监督下,从已建专家库中上届未出任评委的专家中抽取产生。其中从事网络新闻研究方向的占20%左右,平面和广播电视研究方面的专家所占比例大致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