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立查贪贿案件2037件 侦结金额超4亿元

来源:齐鲁网
2014-12-30 14:18:07

山东今年立查贪贿案件2037件 侦结金额超4亿元

赵刚在节目中介绍反贪污贿赂局的业务范围

山东今年立查贪贿案件2037件 侦结金额超4亿元

赵刚在节目中回答网友提问

  在检察机关的各个业务部门中,反贪局无疑是大家感觉“熟悉又陌生”的一个部门。在一般市民的印象中,反贪局是一个略带传奇色彩的存在:“行侠仗义”、“铁面无私”,犹如天兵降临般出现在贪官面前。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赵刚做客齐鲁网,为网友揭秘反贪局的业务范围,同时为大家介绍山东反贪部门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省方面做出的努力。

  “老虎”“苍蝇”一起打 全省立查贪贿案件2037

  据赵刚介绍,反贪污贿赂局的业务范围,概括地说就是负责侦查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章规定的13种贪污贿赂犯罪,分别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截止到12月,全省共立查贪贿案件2037件2526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7%。其中立查贪贿大案1624件,占立案总数的80%,同比数量上升7.5%;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贿案件875人,占立案总数的35%;立查县处级以上犯罪要案137人,其中厅级以上要案16人。同时,全省共立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贿犯罪1699人,大案1062件,要案53人,侦结金额40928.7万元。

  将工作融入法治建设全局 破除各种潜规则

  在谈到反贪部门如何把依法治省与工作结合起来时,赵刚表示重点是如何将工作融入法治建设全局,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以履行职能、执法办案为切入点,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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