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文化遗产——习近平在闽保护文化遗产纪事

来源:福建日报
2015-01-06 09:10:30

  1995年10月27日,时任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主持的福州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1月23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颁布施行。这个条例的制定施行,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领域也是率先之举。

  2013年6月28日,福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这个《条例》的修订版,后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规划》也经历了多次修订、完善、提升的过程。

  2008年,福州市委托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编制完成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2020)》,2014年10月17日获省政府批准公布实施。2013年9月,《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的技术审查会,上报省政府批准。

  “建章立制,为福州留住文化的根脉奠定了法制基础,确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序推进。”福州市文物局局长吴聿建说。

  近年来,福州市先后投入40多亿元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工作,全面梳理老城的历史记忆、古城符号和福州元素,彰显古城风貌。

  时至今日,经过多年持续接力保护,福州古城“三山两塔一条街”总体格局,及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保存较为完整。

  “城在山中,山中有城。”“有福之州”富有特色的山水城市空间格局被吴良镛院士誉为“东方城市设计的佳作”,这里也成为很多人畅游山水、清新呼吸的上佳之选。

  今天从历史中走来,未来始于足下。

  “当历史的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沉寂之时,唯有文化以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形态留存并传承下来,它是我们民族独立品格的历史凭证,也是我们满怀信心走向未来的坚实根基和力量与智慧之源。”

  保护文化遗产,就是要共同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以求延续民族的灵魂和血脉,让我们的子孙后代面对苍天知晓: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到哪里去!

  习近平在福建工作期间,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系列前瞻性思想和观点以及开创性实践,既为八闽大地的文化传承和复兴注入了时代活力,也为后来者薪火相传传递文明之光铺下了坚实的道路。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回首过去,立足当下,面向未来,八闽儿女正汲取先行者的智慧和营养,砥砺奋进,大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以期在追寻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营建更加美好、更加宜人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