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启动 处级以上官员无资格候选

来源:新京报
2015-01-07 09:31:07

  焦点4

  首次明确贿选行为院士收礼金或撤销

  在对院士提名渠道进行缩减后,中国工程院在去年12月底出台配套办法来约束拥有提名权的院士以及学术团体。

  2012年11月,中国工程院对外首次发布了增选违纪处理办法,对候选人材料作假、助选、拉票等违纪行为进行了认定。

  除此之外,该规定同样对院士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认定。该办法规定“对于院士在增选工作及其相关环节中违反《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的,应认定为违纪违规”。

  在对院士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上,仅表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

  比照之前,中国工程院近期出台的新版处理办法则对院士以及学术团体有了更多约束,在处罚力度上也大大加强。

  该办法要求院士不得泄露评审选举信息,特别是有关候选人的讨论、评价和投票表决结果等情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其提名、评审和选举权等措施,并在相关范围内通报。

  而与之前语焉不详的“院士违纪违规”相比,此次新规首次对“贿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该办法要求,院士不得收受候选人、身边人员及其单位、部门赠送的任何礼品、礼金。

  如有院士违反该规定,那么将会在学部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次评审和选举权,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涉嫌严重违纪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 (李丹丹 金煜 张婷)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