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绑房贷 银行不能只管罚

来源:广州日报
2015-01-07 10:01:49

  案例2:发现卡被盗刷 立即取款证明卡没丢

  老张向某银行申领借记卡一张,并办理了自助银行及消息服务,自助银行每日限额为5万元。老张自行为该借记卡设置密码,凭密码交易。2013年8月2日23时37分,上述借记卡出现在福建省某支行转支115000元、手续费110元的交易记录。老张意识到卡可能被盗刷,于3日零时06分在广州某支行立即支取了100元现金,证明卡未丢失,零时08分上述借记卡又在福建省某支行支取了900元。零时26分许,老张办理了涉案银行卡的冻结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之后,老张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损失主要是银行卡被克隆的原因造成,故银行应承担70%的责任,而老张对密码保管不善导致被盗刷,故应承担30%责任。

  1.

  无密码卡被盗刷

  银行多要负全责

  不设置密码的银行卡在刷卡消费时无需输入密码,故此类案件不存在持卡人泄露密码的问题,若银行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持卡人在用卡行为上存在重大过失的,银行则需对持卡人的资金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但倘若持卡人存在保管银行卡不善或不规范用卡而导致银行卡信息发生泄漏的,仍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

  损失系伪卡所致

  银行要担责七成

  不法分子将微型摄像机等窃密设备偷装在自助银行场所,秘密窃取持卡人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因而大部分案件没有直接证据反映银行卡信息和密码的泄露过程。法院大多先判断克隆卡作案的可能性。当法院认定持卡人损失系由于伪卡所导致,会根据过错分担的原则,判决银行承担损失70%的赔偿责任,另30%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3.

  商户有义务审查刷卡人签名笔迹

  持卡人未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是银行卡被冒用盗刷的重要原因。建议持卡人可开通账户余额变动及时短信通知的服务功能,在发现银行卡遗失或接到可疑消费通知后及时挂失并报案,以保全证据,减少损失。对于接受银行卡刷卡消费的特约商户而言,其负有对持卡人的签名与银行卡背面的签名进行审查的合理注意义务,对于笔迹明显不符或者姓名不符者应拒绝刷卡消费,以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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