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农民进城后,往往不能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就业、教育等服务,难以真正融入城市。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要求到明年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全部享有就业、教育、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将“逐级赋权”,住房、就业等权利要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保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
户籍
新落户的进城居民
将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去年,我省出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此次《方案》将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作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的任务之一。
为此,省政府定下目标,着重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落得下”问题,引导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稳定下来,保障新落户居民与当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具体来讲,明确各类城市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省会城市落户条件,到2020年努力实现11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为消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弥补农民进城的成本,《方案》重申,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