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业
重大基建项目97.6亿
支持城市运行资金共计安排185.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公用事业运转、棚户区改造、交通事业发展等。具体安排情况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97.6亿元,其中新机场项目资本金及铁路建设资金74.6亿元,地铁项目资本金23亿元。
公用事业企业补贴15亿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1.9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18亿元(加上对市北、李沧两区棚户区改造财力补助5亿元后,此项资金共计安排23亿元)。基本建设支持7亿元,用于安顺路改造、深圳路打通工程、铁路青岛北站配套应急工程、市少年宫红领巾剧场重建、青医附院东院区扩建、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等。公路建设与维修等资金27.3亿元。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补贴资金1亿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资金16.5亿元。交通拥堵治理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新建和改造交通信号设施、安装停车场监控设备、配备公交车非现场执法设备、设置交通标志线等。(赵黎)
2015年“三本”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共计346.3亿元:
1 支持农业发展资金共计安排47.1亿元。
2 支持经济发展资金共计安排31.6亿元。
3 支持生态环保资金共计安排18.4亿元。
4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共计安排63.9亿元。
5 支持城市运行资金共计安排18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