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黑工厂违法处置滤渣 致河面浮油空气恶臭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3-05 15:31:05

江苏一黑工厂违法处置滤渣 致河面浮油空气恶臭

江苏一黑工厂违法处置滤渣 致河面浮油空气恶臭

  环境修复赔偿金已执行到150万元,被污染的河流经专项治理,正恢复往常的碧波荡漾。

  屡罚不止加工厂老板被批捕

  有着千年古镇美誉的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地处宜兴、金坛、溧阳、武进三市一区交界处,紧邻西太湖和长荡湖,是远近闻名的水产养殖和花卉苗木基地,这里的水、土是当地居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

  然而,自2012年起,湟里镇东安社区周边经常飘着一股股刺鼻的酸臭味,镇上的小河里也常常看到黑色的油渣飘过。一些饱受折磨的村民向武进区环保局反映情况:“半夜里那股臭味越来越重了,有时开着窗会被硬生生呛醒!”

  纷纷而来的举报引起了武进区环保局的重视。2013年4月,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湟里镇,沿着漂着一块块油污的小河走到上游,发现污水是从一家工厂里流出,进到厂内,便看到堆积成山的黑色油性物质,浓浓酸臭味便是自此散发出来的,厂区及周边黑水四流,污秽不堪,执法人员立即找到了工厂负责人王青。

  这是王青办的一家加工厂,专门从事废油回收加工生产。造成污染的黑色油性物质名为含油滤渣,即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残渣,是王青加工厂中最主要的“原材料”。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油滤渣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具有毒性和易燃性两种危险特性,只有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特定企业才有资质对其进行处理。

  王青的加工厂既没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也没有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更没有建设配套的大气污染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他在厂内堆放了约1200吨的含油滤渣,其中约有100吨被直接放置在露天场地中,连一张遮雨布都没盖。下雨天,含有油污的雨水流到附近河里,平日里,产生的废气飘散在空气中,严重的污染使周边的居民区、学校、医院深受其害。

  武进区环保局立即责令王青停止生产作业,并对王青进行了训诫,他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但执法人员一走,王青就吩咐工人打开机器继续运作,如此往复。在多次责令其限期改正无效后,2013年6月,武进区环保局出具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王青立即停止废油回收加工项目的生产,并处罚人民币8万元,王青因此停工三个月。10月,以为风头过去了的王青又开工了……

  王青的行为已涉嫌犯罪。2013年9月,武进区环保局将王青涉嫌污染环境案件线索移送至武进区公安局。12月11日,王青在时运公司厂区内被抓获归案。2014年1月17日,武进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王青批准逮捕。

  利欲熏心潜规则业内横行

  屡罚不止的背后,必然有暴利驱动。经过侦查机关的深挖细掘,行业“黑幕”渐渐显现出来。

  王青今年34岁,江苏宜兴人。此前因赌博、吸毒等行为受过两次行政处罚,2005年因犯赌博罪、窝藏罪被武进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出狱后,他在舅舅的石油制品厂里挂了个闲职,帮忙拉生意。时间久了,他摸清了油品行业的一些门道,也认识了一些“大客户”,起了单干的心思,他了解到有人处理含油滤渣发了财,便也想分一杯羹。

  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管理,其产生后的收集、运输、贮存、循环、利用、无害化处理都有严格的监管制度,需要进行申报登记、填写转移联单等必要程序,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这些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炼油企业如果按规定将生产废物含油滤渣交有资质的企业处理,每吨处置费为3600元,而交没有资质的私人作坊处理不仅不用缴纳3600元的处置费,还可以得到100元至500元的“收购费”。从大额支出变为纯收入,许多炼油企业都乐于将含油滤渣交私人作坊处理。私人作坊将低价买来的含油滤渣经过两道压滤工序后,提炼出润滑油,再低价回卖给炼油企业。一出一进间,双方均得暴利,这确实是双赢的“生意”。

  别人靠这个“生意”发了家,令王青眼红不已。2008年起,王青在自家院子里干起了处置含油滤渣的散活,持续了几年后,他觉得这样小打小闹,来钱实在是太慢,便想着将它“做大”。

  翔宇制油公司是王青的老客户,年产含油滤渣高达上千吨,但每年都只给王青极少量的“货”。王青几次找翔宇公司生产厂长王悦谈增加业务量的事,都被王悦推拒了。

  原来,对于翔宇公司这样的危险废物生产大户,环保局一向严查重罚,王悦将极少量的含油滤渣给没有资质的王青处理尚可遮掩过去,数量再多就有些太冒险了。

  王青明白自己的小作坊根本就办不下来许可证,于是他时常缠着王悦,不胜其烦的王悦给他指了条“明路”:“办不下来许可证,你可以借嘛。我只要有资质的公司在转移联单上盖个章应付环保局检查,货最终拉给谁处理我们公司就不管了。”

  王悦的这几句话让王青茅塞顿开,得到了“良方”的他开始“另辟蹊径”。

  假借资质小工厂签下大客户

  2012年临近春节,王青提着烟酒和螃蟹,去了小学同学章健的家里。章健是辉煌石化公司的实际负责人,王青瞄上的就是辉煌公司危险废物处置资质。

  推杯换盏间,两人达成了口头协议:王青联系好业务后,由章健以辉煌公司的名义和客户签订协议,辉煌公司处置少量危险废物,并开具转移联单应付检查,剩下的大部分危险废物由王青处理,每开具10吨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王青再给付章健5000元“资质借用费”。

  资质借到了,王青马不停蹄地去找王悦,王悦向他引荐了翔宇公司销售经理卢小波和总经理沈博。一番讨价还价后,几人约定:翔宇公司将所产含油滤渣无偿交由王青处置,王青将加工出的润滑油以4000元每吨的价格(市场价为5000元至6000元每吨)回卖给翔宇公司。

  这样一来,翔宇公司节约了处置含油滤渣的成本,且可以低价收购成品油,王青则不需支付任何原料费用,就能加工废料并从中赚取暴利。送行时,总经理沈博客气地给王青递了一支烟,关照他说:“操作好,注意安全。”

  2012年2月,王青、章健、王悦、卢小波四人在卢小波的办公室内,签署了《废油处置合同》。

  有了“资质”,王青开始源源不断地从翔宇公司拉货,每个月拉回的含油滤渣少则三四十吨,多则百来吨,自家的小院显然已经容纳不下了。

  2012年9月,王青租下了时运公司的场地和设备,将加工厂开到了武进区湟里镇,“生意”由此越做越大,招揽的客户也越来越多。

  截至被抓获,王青的加工厂总共购置了危险废物含油滤渣共2000余吨,其中翔宇公司供货1000余吨,同仁公司供货500余吨,加工厂每天产出润滑油六七百公斤,为王青带来了80余万元的利润。

  值得一提的是,王青担心自己的老同学章健与客户熟悉后会将自己甩掉与其他人合作,他便留了个心眼,他在与大客户签订协议时签的都是自己的姓名,也正是他的这个心眼,成了后来将他定罪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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