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央视员工诈骗获刑十年 曾持CCTV摄像机和话筒采访

来源:北京晨报
2015-03-10 00:00:00

  持CCTV摄像机和话筒采访

  二审审理期间,鲁某和侯某均未向法庭提交新证据。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显示,鲁某、侯某二人明知自己不是中央电视台的员工,其所在的华人世纪公司与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的合作已经终止,已无权再以中央电视台的名义继续开展任何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侯某仍向被害人刘某自我介绍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介绍鲁某是中央电视台的总编。此外,二人在前往日照市采访时,鲁某还特意携带标有CCTV标识的摄像机及话筒,又使用中央电视台新影制作中心的介绍信前往日照市岚山区纪委,以此骗取刘某等人的信任。

  而刘某也正是基于对二人虚构身份以及上述带有CCTV标识设备的信任,才请求二人帮助他们在中央电视台播出采访录像,在主流媒体的网站上曝光村干部贪腐情况,并为此给予侯某共计18万元的相关费用及好处费。

  此外,现有证据显示,鲁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在央视网低价开设频道,《文化博览》栏目仅处于筹划阶段,并未与中央电视台进行合作,《中华人物》杂志未经注册审批,系非法出版物的情况下,仍以开设频道,创办栏目,发展客户等名义,收取他人合作费、广告费。现有证据同鲁某的自我辩解明显不符,因此法院不予采信。最终,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鲁某二人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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