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刑事法学院副院长陈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王斌通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政法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是有效推进政法工作的坚强依托。因而,政法队伍建设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工作的推进和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建设。在2019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全面科学地总结了政法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积累的宝贵经验,更在深刻分析新时代政法工作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对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新时代政法队伍应该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自觉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挟才以为善者,善无不至矣。”只有在正确的政治路线、正确的组织路线的引领下,才能锻炼出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才能发挥出这支队伍所具备的生生不息的创造力、牢不可破的凝聚力、无坚不摧的战斗力,使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全面贯彻和执行,使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以坚决维护。在为有牺牲多壮志的革命战争中,在不断掀起新的建设热潮的和平岁月中,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一路披荆斩棘,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取得前无古人的历史性成就,其根本就在于时刻以先进的政治理论为引领,并高度重视和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政法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不仅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丰富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且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法治实践进入更高水平,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与此同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法律监督事业的发展。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表明,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的政法队伍建设,是新时代政法工作全面推进的坚强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必然选择。
其次,新时代政法队伍要强化自净能力,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腐败分子能力越强、职务越高,危害就越大。任何时期,自净能力的提升都有助于及时抵御内外腐败因素的干扰,以积极的举措去除顽疾,以坚韧的毅力锤炼意志,确保政法队伍永葆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本色,为政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在新时代,广大政法干部更应清楚地认识到政法队伍的职责是什么、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什么。改变的是滚滚向前的历史潮流和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但不变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与人民群众的血脉相连。牢记使命,才能无愧于时代的期许。值得注意的是,自净能力的提升并不意味着对所有犯错误的同志一律否定,而应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惟其如此,才能正确把握失误的性质和影响,激发广大政法干部奋发作为的热情,促使政法队伍与违法乱纪的行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歪风邪气勇敢斗争,切实保护政法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最后,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应该德法并重、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中华民族在五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团结奋进,不断铸造中华文明新的辉煌;新时代所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融合古今,兼采中外,适合中华民族精神和国情社情的优秀道德规范。政法队伍建设尤应重视德法并重。既要加强自身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塑造,也要通过每一个执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感受到道德风尚的引领,明晰评判是非的标准和划分善恶的界限。在专业技能的提升方面,也不容丝毫松懈。日新月异的技术变革,为政法工作带来了日渐复杂的挑战。社会治理现代化思维的缺失、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能力的缺乏、专业知识与执法实践的不适应等等,是当前政法队伍建设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要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政法系统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这就为全面提升政法干部的专业素养提供了方向指引,对促进新时代高素质政法队伍建设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