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李晓林:大学生兼职报酬扣税建议更合理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晓林关注到大学生校外兼职群体,对大学生劳务报酬税收提出建议,以减轻在校大学生的经济负担。

全国人大代表李晓林:大学生兼职报酬扣税建议更合理

来源: 央视网
2019-03-15 14:28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央视网消息(记者张恪忞):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今年的1月1日起,广大工薪阶层开始少交个人所得税。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晓林关注到大学生校外兼职群体,对大学生劳务报酬税收提出建议,以减轻在校大学生的经济负担。

随着我国人才发展战略的实施,高等院校的在校大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大学生每年利用课余时间或者寒暑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李晓林代表说,参加勤工俭学的在校大学生,大部分是相对家境差一些的学生,为了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贴补学费和生活费,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现行规定,兼职大学生每次收入在800元以上的,需要平时先预缴税款,如果全年综合所得不足6万元的,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及退税手续。

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取得的报酬,大多数每月在2000至3000元左右,如果每月再扣除了税款,到手的收入减少了一大截,虽然最终税款会退还,但是退税不仅要提供各种材料还要等税务机关的审核,资金被占用的时间较长。李晓林代表建议,对于在校大学生,其每次在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时,支付所得的单位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全年综合所得不足6万元,则无需办理汇算清缴;如果全年综合所得超过6万元,由大学生本人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并补缴税款。

李晓林代表说,这样不但可以减轻在校大学生的经济负担,也可以减少税务机关的工作压力。

(张恪忞)

【责任编辑:涂恬】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