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分为总则、铁路安全责任、铁路线路安全、铁路建设和运营安全、法律责任、附则,共六十条。将弥补广西在铁路安全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对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9月12日广西新闻网)
近年来,中国铁路发展迅猛,尤其是高铁,不论是通车里程还是运行速度都已全球领先,成为我国又一张靓丽的名片。铁路的发展为人民群众便捷出行带来了美好的生活体验,但高铁霸座、动车上吸烟、铁路接触网挂风筝致列车晚点等影响铁路安全运输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以往,由于缺乏明确法律法规,这些影响铁路安全运输的举动,处罚欠缺准度和力度。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了依法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安全保护区,并对保护区设置禁止行为,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等;对铁路沿线实施“空中管控”,未经批准,禁止在铁路电路线路500米范围内飞行民用的无人机或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设置了14条危害铁路站车秩序和铁路安全的禁止行为,如强行登乘、强占他人座位、殴打谩骂列车工作人员等,并对这些禁止行为设立了相应法律责任。显然,在详尽的法律规定面前,既对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又对全社会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条例》实施让违法处罚有理有据。《条例》明确规定,对违反《条例》的,将会被纳入铁路信用信息系统进行记录,自公布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铁路运输企业将限制其购买车票,并按照规定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条例》实施并不代表就不会发生威胁铁路安全运输的事件,要用好《条例》这把利剑,一是需要做好普法宣传,营造人人知法、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二是执法部门要公平公正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不断完善条例内容,使其与时俱进,更加符合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求。
铁路安全无小事,“安全出行、方便出行、温馨出行”不只是铁路部门自己的事,也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只有我们将安全牢记于心,共同遵守法律规章,我们的出行才会更安全、更顺畅、更美好!(张振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