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消费者权益日:“走心”才能让消费者放心

“3.15 ”消费者权益日:“走心”才能让消费者放心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03-1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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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15”晚会如期开幕,聚焦“提振消费 从心开始”,希望通过诚信的力量让每个人把平凡的日子过得更加幸福美满。

相对于生产者、经营者,个体消费者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导致消费者权益被侵害属于世界性问题,这可从世界“3.15”消费者权益日由来可“管中规豹”。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成立,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15”,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我国并非“世外桃源”,各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同样存在,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不断变幻其花样、翻新其手段,防不胜防。如3月14日,中新经纬梳理了近段时间被约谈或点名的企业,主要有车企投诉量居高不下,网约车平台侵犯隐私、“大数据杀熟”,知名服装品牌虚假宣传、质量不达标,健身公司、教育机构预付式骗局等。可见消费者权益维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应该说,经过各方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在利欲熏心之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以说是屡禁不绝,有的还触目惊心。今年“3·15”晚会上,曝光广东开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废旧钢筋一夜翻新,一年翻新3万多吨的不合格钢筋流入市场,被应用到各类建筑上,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还曝光了光智能手机虚假安全/清理软件,打着清理的名义,下载却是更多垃圾软件,引发手机系统更慢,并存在隐私泄露的危机。此外,青县又见瘦肉精,瘦肉精羊流向多地,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现象,要从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社会监督、市场监管这5方面入手。消费者方面,要提高辨别能力、增强维权意识,但因信息的不对称、知识的有限性,其自我维权存在一定局限性。社会监督可对侵权者形成巨大压力、甚至断了其“财”路,并推动监管者强化监管执法工作,有效推动消费者维权工作不断进步,社会监督应持续加强。如属媒体监督的央视“3·15”晚会,自1991年起每年举办,以期权威性、受众广泛,成为我国维权“王牌”,其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不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更需要生产者、经营者充分考虑消费者权益,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诚实经营、讲究信誉。如不虚假宣传,不以次充好,不误导消费,网购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及时退换货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实际是“短命”行为,让消费者放心才是“王道”。

分析部分生产者、经营者之所以侵害消费者权益,根源在于其产品或服务,缺乏创新性,科技含量少,满足不了消费者需求,导致市场竞争力不强,从而动起“歪脑筋”。解决之道,在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崇尚创新,追求科技进步,从而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提供优质的服务,较好满足消费者需要。去年央视“3.15”被点名的宝骏560,其生产者在认真处理问题的同时,研发生产新能源五菱电车,今年销量在业内遥遥领先,主要通过四通八达的铁路物流网络运销全国。

从“心”开始,确实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改善消费环境,才能稳步提高消费能力,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从而为我国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畅通国内大循环和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助力加油。(孙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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