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生育转变导致中国在21世纪将处于人口老龄化、低生育率和人口负增长的新阶段。
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婴儿潮”是1949-1958年之间,1952年的人口出生率达到了30‰,出生了2232万人,现在已经退休成为老龄人口。第二次“婴儿潮”开始于三年自然灾害结束后的1962年,那一年人口出生率又一次跃升至37‰以上,1963年出生人口达到2934万的顶峰,此后出生人口超过2000万人的状态持续到了1975年。这两次生育潮,使中国的人口总量从建国时的5.5亿人口增加到9.3亿,为中国带来了支撑经济高速增长的人口红利。第三次人口高峰期,实际上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进入了生育期,育龄人群快速增加带来的人口增加。总体上,除去两次“生育潮”,从1950-2021年的71年间,中国的生育率和出生人口数量均呈现下降的趋势。
2020年中国总和生育率更是降至1.3,低于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2019》中方案假设预期2020至2100年的中国总和生育率将介于1.70-1.77的水平,远远低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所对应的生育率水平,也低于全球大多数发达经济体的水平。
2021年新出生人口1062万人,而7.52‰的出生率降至有记录以来的最低水平,仅为20世纪90年代初的一半。这是有史以来中国面临的最大人口转变和挑战。为应对生育转变带来的严峻挑战,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做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决策。
人口变量大多具有不可逆性,低生育率的下行惯性尤其如此。人口学家和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影响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决策是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因素、文化因素与微观个体特征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尽管全社会都希望能有更多行之有效的人口政策出台,通过加大鼓励生育的力度来回升中国的生育率,但正确认识生育率的决定机制才能使“三孩”生育政策发挥有效作用。从经济学角度讲,生育本质上是家庭的一个经济决策,个人是否选择生育,取决于生育孩子的成本与收益。生育的收益除了传宗接代、维系婚姻家庭等传统文化因素以及喜爱孩子的情感因素之外,人到老年时需要子女的经济和照料支持。由于传统的家庭养老正在转变为社会化养老,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行,使收益方面发生了变化。生育的直接成本包括子女教育、住房等费用;生育的间接成本是生育和照料子女给家庭带来的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尤其是女性兼顾工作——家庭的困难,在生育和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女性面临失业、收入减少的就业竞争和不安全感。
就教育成本而言,中国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长期缺乏优质的教育资源,教育竞争激烈导致父母在子女教育方面不但投入大量金钱,还要花费大量时间。2021年在全国大力实施的中小学“双减”一度被认为是为了减轻育儿负担,提升生育意愿提出的措施,“双减”政策是否能真正减少家庭的教育投入还有待评估,但父母对子女教育的焦虑仍是普遍现象,尤其是受教育程度越高的父母。这种焦虑降低了生育的幸福感,造成生育收益的降低。“望子成龙”的焦虑导致实际教育费用居高不下,而中国生育率 “未富先低”的特征决定了生育的教育成本由政府负担主要部分。从减少生育的教育成本来说,教育的财政投入规模、财政投入主体、中央和地方分摊责任、教育投入的地区差异与人口流动之间的矛盾,以及解决好教育资源供给问题,让大家都能上高中、上大学,这些应成为配套政策的着力点。
就住房成本而言,首先,从中国传统文化观念来讲,生育的前提是结婚,婚姻意味着对房子更高的需求。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住房支出在居民所有的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最高。从全部金融机构消费信贷情况来看, 2020年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4.44万亿元,约占个人消费贷款余额的69.51%,消费信贷三分之二的经济支出是住房成本。其次,多生孩子,就需要更多的卧室,如果房价过高,父母就不能为孩子提供更大的空间。从国际经验来看,一般房价较低的地区,生育率往往比较高。中国人口密集的一线大城市,房价收入比太高,很多人买不起房子,尤其是年轻家庭由于积蓄少更难负担高额的房价。对追求现代生活的年轻人来讲,买不起房子就不会生孩子,住房经济成本已经成为个人生育决策的主要抑制因素。因此,大中城市可以给年轻人提供更多的公租房、廉租房、低价的商品房,以缓解生育的住房压力和心里负担。
就女性生育的机会成本而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社会女性在劳动力市场(或职场)与男性的差距越来越小。从分年组的上大学人口比例看,从1982年左右出生的这一代开始,女性已经高于男性。目前中国女性就业率为80.5%,明显高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平均水平。最重要的一点是,中国生育年龄女性的就业率相当高,尤其是大学以上受教育程度女性的就业需求很高。在传统文化和习俗中,女性仍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特别是子女照料和养育。女性面临工作——家庭兼顾平衡的巨大挑战,职业生涯受到较大影响。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女性生完孩子后常面临工资下降,原有工作岗位丢失或者工作调整,甚至很难返回到劳动力市场,这种生育的机会成本被称为女性生育惩罚。另一方面,多生孩子,意味着女性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在孩子身上,这对女性的生育意愿具有很大的抑制作用,而且现代社会的生育行为,女性的自主决策权还是很高的,低生育率也就不可避免了。
综上所述,落实“三孩”政策的关键在于降低生育成本,减轻女性的生育负担以提升生育意愿。与此同时,在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进一步完善鼓励生育的政策框架,包括:(1)经济支持政策,提高生育津贴或个人所得税减税幅度;(2)时间政策,通过劳动力市场制度调节争取雇主合作给予女性产假或育儿假、弹性工作时间的便利;(3)托育服务供给,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政策领域。理论和经验研究都证明托育服务可以促进生育,因为托育供给有助于女性留在就业市场,继续自己的事业,从而降低生育成本。社会托育服务对低收入家庭来说更有效,因为低收入家庭无法通过私人购买服务方式分摊育儿机会成本,比如雇佣保姆;(4)劳动力市场权益保障,鼓励用人单位为女性保留工作岗位,提供产后工作培训,建立生育友好型企业内部文化和观念。如要 “三孩”政策充分发挥效用,全社会必须转变生育价值理念,生育不仅是女性个人的事,也是每一个家庭、全社会和国家之事。
屈小博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