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妇女权利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几十年来,我国妇女权利保障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民族地区的妇女权利保障工作同步推进,西藏自治区妇女权利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西藏妇女权利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5-04-14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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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瑞君

妇女权利是基本人权。30年前,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开幕式上,中国向世界庄严宣告,我国施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妇女自身全面发展确立了一项长期性和根本性的总政策。几十年来,我国妇女权利保障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民族地区的妇女权利保障工作同步推进,西藏自治区妇女权利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一、保障妇女权利的制度机制不断健全

2017年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为在自治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保障法》提供了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规范依据。该办法特别规定,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公共政策时应当将性别平等评估结果作为重要参考。这一规定构建起从源头上预防地方性法规政策造成制度性歧视的屏障。《西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设置了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领域79项主要目标,制定98项策略措施,成为自治区各级政府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行动纲领。

在机制层面,据自治区妇联2024年法治建设总结报告,妇联联合检察院、公安、农业农村、人社厅、工会等部门,在司法救助、打击拐卖、预防性侵、保障农村妇女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等方面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的的妇女维权工作机制。截至2024年底,西藏自治区共建立696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3家自治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建立巾帼心理咨询专家库,实现12338妇女维权公益热线24小时接通服务,拉萨等地在政务大厅设妇女儿童维权窗口、创新处理家庭暴力接出警模式,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切实维护妇女权益。

二、西藏妇女各项权利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妇女受教育权获得充分保障。党和政府始终坚持把保障西藏各族群众享受现代教育的基本权利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西藏自治区在全国率先实行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城乡15年公费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西藏自治区从幼儿园到普通高等学校各级教育生均经费均位列全国前五。截至2024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为91.33%、97.86%、91.56%、57.81%。2023年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7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1.07%。2024年,西藏投入教育资金26.38亿元,实施项目124个,建成10所高水平标准化“国门学校”,74个县(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从1985年开始,国家对农牧民子女和城镇困难家庭子女施行包吃、包住、包基本学费的“三包”教育政策,并逐年提高补助标准。2024年,西藏安排落实“三包”经费32.46亿元,“三包”年生均经费标准达到5620元(含国家营养餐计划1000元),71.43万学生从中受益。各级各类教育性别差异基本消除,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中女生在校比例均保持在50%以上。

妇女参政权依法受保障。受教育水平的稳步提升增强了西藏妇女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信心和能力。西藏自治区实施妇女权利保障法办法规定,村(居)民代表会议中女代表比例不低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应占到20%以上。2020年修订后的《西藏自治区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5条规定,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20%,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据自治区妇联统计数据,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2.4%;女性共产党员占自治区党员总数的30.25%;十二届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分别为30.6%和28.1%。另外,2023年100%的行政村(社区)有女性“两委”成员,班子成员中女性占22.83%。2023年,自治区妇联投入24万元专项资金,在全区建立了8个妇女议事会示范村,引导妇女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2024年各地妇女议事会开展妇女议事活动1000余场次,为村(居)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建言献策。

不断优化的社会发展环境促进西藏妇女积极投身就业创业。自治区妇联负责同志介绍,2023年,西藏就业人员中女性占40%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42.9%。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2023年末,西藏自治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6.6万人,其中女性34.4万人,占比超过35.6%,较上一个五年提高三个百分点。上万名妇女参加手工编织、家政服务、藏香制作、电子商务等培训,提高增收致富能力,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妇女健康权保障水平持续改善。在国家财政和对口援藏政策的持续支持下,西藏公共卫生事业不断壮大,涵盖基本医疗服务和妇幼保健、疾病防控、藏医药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立。西藏针对性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奖励优惠政策,实行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同时给予多项补助,先于国家制定出台自治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评估标准和工作方案。多措并举下西藏妇女儿童健康核心指标持续向好,各项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西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西藏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结果显示,截至2023年底,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至99.15%,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分别由2022年的45.8/10万、7‰进一步下降至38.63/10万、5.37‰。全区累计完成妇女“两癌”筛查50万人次,将13到14岁女生纳入HPV疫苗免费接种对象,全区适龄女生HPV疫苗首针接种6.04万人,接种率达到82.77%,西藏成为全国为数不多覆盖全域的适龄女生免费接种领先省份。

特殊困难妇女群体社会保障更加充分。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依法履职,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提高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根据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区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至947元和5340元,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4778元,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810元。截至2024年底,累计为231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困难妇女和老年妇女群体从政策红利中平等受益。

(作者:戴瑞君,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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