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观平:巩固深化水资源费改税成效

金观平:巩固深化水资源费改税成效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25-06-3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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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共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04亿元,水资源税首季征期运行平稳,改革效应初步显现。自去年12月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以来,各地协同发力,推动改革及时精准落地,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为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

两个“下降”体现出水资源税改革顶层设计科学精准。一个是重点调控领域取用水量下降。水资源税设置地下水税额标准高于地表水,同时对耗水量大且浪费现象严重的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特种取用水设置更高税额标准,倒逼节约用水。数据显示,首季征期新试点地区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水量分别较去年季均下降15.4%和41.5%。另一个是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税负合理下降。为减轻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改革在取水环节考虑其合理损耗因素,允许在计算取水量时予以扣除;在售水环节将其缴纳的水资源税在终端综合水价中单列,并在增值税计税依据中扣除。据统计,首季征期新试点地区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税负较去年季均下降8.7%。

改革成效加速显现,离不开各方协同配合。各地税务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在电子税务局中实现取水许可证、取水量等相关信息的预填和税款的自动计算,极大减少企业手动输入工作量,有效提升办税便利度。部门间密切配合,充分借助数智化手段,让纳税人少跑腿好办事,推动水资源税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改革扩大了地方权限,如新增了地方可以减征和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简化水资源税的税额标准,授权地方在确定具体税额时有更多调整空间等。各地既要严格落实水资源税征收标准,加大对违规取用水行为的惩治力度,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也要确保相关优惠政策及时充分精准直达,发挥好激励作用,鼓励企业优化用水管理,形成“节水—降税—增效—减排”的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许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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