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卓奇:法治文学的机遇与挑战

来源:新华悦读
2015-01-28 14:02:18

   第三、 如何面对机遇和挑战

  笔者无意高谈整个文艺如何面对机遇和挑战,只想就法治文学如何面对机遇和挑战谈点粗浅的看法。

  首先,也是首要的,创作态度问题,这是必须第一步要解决的。摆正位置,端正创作态度,对于法治文学的创作是至关重要的。其实,说得直接一点,就是创作为什么人的问题。像其他文艺作品一样,法治文学作品首先要为人民服务,法治文学作家首先要立足为人民放歌的理念,不是想着如何猎奇,如何刺激,如何用旁门左道去博得观众、读者眼球,去赢得所谓的票房,而必须是立足人民,创作的作品必须为人民服务。有一种观点,总认为写人民大众的作品总是不受读者欢迎的,不被圈内抬举的,所以才会热衷于市场流行写什么,跟风,胡编乱造,写出来的东西越来越脱离人民,越来越脱离实际,作品越来越不成其为作品,为什么会这样?根子就出在写作者自身的创作态度上,出在对人民的认识上,认识出现了偏差,“人民”这个词在部分作家艺术家眼里分量已经越来越轻,变得廉价、低级、甚至丑陋,正因为认识上出了偏差,创作的定位就会出现错误,写出来的作品就不可能受到真正的人民大众喜欢,这样的创作之路只可能是路越走越窄,最后走进死胡洞,不能自拔。

  “为人民服务”应该成为广大作家艺术家最高的艺术追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依法治国的号角,广大人民群众在依法治国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的精神风貌和丰富多彩 的情感、可歌可泣的故事正是我们法治文学创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是真正的“源头活水”,是任何一个时代都无法比拟的。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是文艺创作的源头活水,一旦脱离人民,文艺就会变成无根的浮萍、无病的呻吟、无魂的躯壳。能不能搞出优秀的作品,最根本的决定于是否能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我们生活在人民大众之中,没有理由不珍惜人民给我们提供的丰富多彩的创作源泉,没有理由不为她们放歌,如果我们冷漠,我们忽视,甚至躲避,我们就将成为人民的罪人,就将成为这个时代的罪人。

  其次,摈弃陋习。前面已经谈到过,一些法治文学作品充满凶杀、充满色情、渲染暴力、血腥味十足,这是当今法治文学的通病。

  从功效的受众角度来看,法治文学的社会功效其实只有两个方面,一是正面的,积极上进的,催人奋进的作用。我国法治文学源于先秦,《诗经》里的《谷风》,汉乐府里的《平陵东》、《陌上桑》、唐诗《在狱咏禅》《杜陵叟》、元代的《窦娥冤》均在法治文学范畴之列。到了明清时期中国的法治文学已经比较成熟,典型的公案小说都应该列入法治文学的范畴,如《三言二拍》、《三侠五义》、《包公案》、《怕案惊奇》是为典范。进入当代,我国法治文学步入繁荣,比如,电影《羊城暗哨》、《秘密图纸》、《带手铐的旅客》、《法庭内外》、 《少年犯》、《寻找回来的世界》、小说《便衣警察》、《苍天在上》、《抉择》、话剧《于无声处》等,都是既叫好又叫座优秀法治文学作品,无疑,这些优秀的法治文学作品在我国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正面的作用,曾引领一代又一代人积极向上,其社会功效不可低估,全都是给人正能量,值得称道。然而,法治文学还有一种负面的社会功效,是消极的堕落的,给人反面教唆的作用。西方的不少法治文学作品一味地强调血腥,渲染暴力,渲染色情,过分地暴露作案手段,教唆犯罪,带来的负面功效也不可低估。在我国,曾经有一段时期,杂志、书籍频繁登载凶杀案例、纪实作品,电视荧屏充满血性和色情,过度暴露犯罪手段,而一些作者热衷于暴露,热衷于血淋淋的写作,媚俗、庸俗、色情、暴力的东西随处可见,严重玷污了人们尤其是青少年的心灵。这是非常危险的。作为有责任的法治文学工作者,以及试图创作法治文学题材的作家艺术家必须把握好分寸,审时度势,不靠暴力、色情取悦读者,坚决杜绝负面社会功效的产生,谨防法治文学误入歧途。

  一个有良知有责任的法治文学工作者,首先应该更多地想到给读者正能量的东西,不要也不应该渲染血腥,不为暴力而暴力、不去渲染色情,不企求通过作品来寻找感官刺激,而应该通过自己的作品感染读者,感动读者,让更多的人获取积极的、正面的、催人振奋的能量,而不是颓废的,叫人堕落的。

   那么,法治文学工作者应该摒弃哪些陋习?

  一要摒弃铜臭。文艺作品沾满铜臭,也就是前面说到的,作品成了市场的奴隶,人成了金钱的奴隶,要改变这一现象,不是某一个人能左右,不是某一个作家能扭转,要众人形成共识。出现这种现象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少数人造成,值得反思应该有两方面,一是文艺界本身要反思,二是社会要反思。文艺界追求什么,市场认可什么,值得我们认真思考。艺术走市场之路没错,这一点不应该怀疑,任何文艺作品都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值得怀疑的是我们对市场的认识,我们对于市场的导向,包括我们社会本身。比方说法治文学,不是要你作家拿那些充满血腥的东西去迎合市场,迎合读者,你完全可以写出充满正气的充满正能量的作品去引领市场,尤其在日后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多少充满正气可歌可泣的人和事可写,你为什么非要把那些充满暴力色情的东西牢牢握在手中不放?塞给读者?另一方面,社会,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们的价值取向决定了社会的价值取向,一个有序的社会应该充满正气正义,而不应该崇尚邪恶,不应该崇尚血腥,不应该崇尚暴力,社会的价值取向是需要引导的,这就存在一个导向问题,引导问题。摈弃铜臭,正本清源,创作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引领市场,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正是我们日后努力的方向。

  二要摒弃漂浮。当今社会有个通病,浮躁,没有多少人肯静下心来读点书,想点问题,而我们的文艺工作者也缺乏应有的耐心,不脚踏实地,仿佛生活在真空,出书的只讲包装不重内容,拍戏的只讲票房只要卖点随心所欲,以致雷剧不断,一股漂浮之风在文艺界盛行。人一不着地就像断线的风筝,心猿意马。社会浮躁,读者浮躁,作家艺术家也跟着浮躁,作品也空洞无物,没有生命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治文学工作者必须摒弃这一陋习,脚踏实地,拥抱生活,潜心创作,真正写出有分量的作品来。

  三要摒弃虚假。虚假之风盛行,是当今社会的另一个通病。一些文艺工作者不深入生活,不深入实际,听风就是雨,闭门造车,想入非非,弄虚作假,人家写什么跟着模仿什么,抄袭模仿,结果写出来的作品千篇一律,没有个性,没有特色,没有鲜明的人物形象,过去要不就是假大空,要不就是高大全,现在的一些作品又假又空,完全谈不上创作,基本是工业化生产,小说写作一个模式,影视生产一个套路,张三写出一个人来市场上说好,李四马上写出另一个人,把张三的人物换一套面具,毫无新意,一个比一个荒唐,一个比一个雷人,最终恶性循环,众人唾弃。新时期文艺工作者必须理直气壮摒弃这种虚假,不模仿,不跟风,不抄袭,求实求新,说真话,做实事,追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让艺术回归到艺术,让作品真实地反映生活,真正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