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创新手法。
手法也是技巧,应该说所有的文艺作品创作都是有技巧的,法治文学的创作一样有技巧,而且,其技巧还十分重要。如果不讲究技巧,即使精心设计好了故事,即使心中设计好了人物,你还是表达不出来,还是塑造不了真正的人物,作品还是苍白无力的。
创作的手法、技巧是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常常是可以意会不可言传,每个人有每个人技巧,每个人有每个人方法,一百个作家没有一个是相同的,而每个时期又有每个时期创作的套路,创作的手法、技巧没有现成的东西可以照搬照抄,别人的方法或者技巧到你手里就不灵了,创作的技巧和方法只有不断地创新才有可能不断地创作出好的作品来。
尽管如此,但这不等于说方法和技巧是不可以借鉴的,是不可以学习的。刚好相反,一切经验都是可以学习可以借鉴的,重要的是靠你自己领悟,创作需要积淀,只有不断地摸索不断地探求不断地创新才能形成自己的风格,才能真正掌握所谓的创作技巧或者手法。生活摆在那里,每个人都能感受,而作为作家仅仅是感受是远远不够的,作家不是照相机,不是摄像头,不是简单的记录、模仿生活,记录和模仿出不了作品,必须提炼生活,必须创新手法,提炼,提升,创新是创作法治文学的命脉,是写作的灵魂,法治文学要客观、准确地反映社会生活,借鉴、学习固有的创作方法固然重要,而更重要的是必须创新,创新是包括法治文学在内的一切文艺作品的生命。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指出:“文艺创作方法有一百条、一千条,但最根本、最关键、最牢靠的办法是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应该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现实生活,用光明驱散黑暗,用美善战胜丑恶,让人们看到美好的、看到希望、看到梦想就在前方。”
号角已经吹响,方向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认真学习全国文艺座谈会重要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振奋精神,励精图治,不断激发创作热情,开拓思路,深入生活,获取营养,潜心创作,创新手段,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法治文学作品,以实现法治文学的全面提升和突破,为我国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
附:作者简介:易卓奇,现供职于长沙市公安局。主要作品有:电视剧《净土》(编剧),1993年在中央电视台等处播出;先后出版长篇小说《无须喝彩》、《纪委在行动》、《纪委调查》、《圈》、《推手》、《迷失》和《后患》等七部;另有中、短篇小说《后悔破案》、《为了孩子》、《绑架》、《天牛事件》、《另类警察》等先后在《芙蓉》、《文学界》等杂志发表;二十集电视连续剧《无须喝彩》(独立编剧)由潇湘电影制片厂、湖南省公安厅和广西八仙过海影视公司联合拍摄。长篇小说《迷失》获全国首届法制文学原创大赛长篇小说类一等奖,2014年10月该书被公安部选为公安文学名家系列丛书(全国共六位作家作品入选,由群众出版社出版);长篇小说《无须喝彩》、《纪委在行动》、《纪委调查》先后获公安部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金盾文学奖;长篇小说《纪委调查》2009年入选建国六十周年全国十大法制文学书系;短篇小说《另类》获全国首届法制文学原创大赛短篇小说类一等奖。新华网读书栏目、搜狐读书栏目、中国作家网、民主与法治网、中国台湾网、中华读书报、人民公安报等报社、网站对其作品和创作情况做过系列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