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90后逐渐成为器官捐献者主力

作者:   来源:新华网-瞭望周刊
2015-02-10 12:14:00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陆续建立起器官捐献的管理部门及专业机构,并出台地方性法规对器官捐献予以规范。2014年8月,贵州省红十字会成立了人体器官与细胞组织捐献办公室,目前全省共有3个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移植项目包括肝脏、肾脏、胰腺和小肠。

  截至目前,深圳市累计已有688人身后捐献眼角膜,190人捐献遗体,158人捐献多器官。“之所以捐献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与深圳很早就推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有直接联系。条例明确了器官捐献自愿、无偿原则,规定了捐献器官的条件,规范了医生的摘取和移植行为,严禁买卖人体器官。”深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赵丽珍说。

  多位专家表示,从目前一些地方器官捐献者的年龄构成来看,70后、80后、90后的年轻捐献者已逐渐成为主力。年轻人观念开放,受教育程度普遍高于上一代,基于此,未来我国器官捐献事业有实现较大发展的潜力。

  何晓顺认为,我国每年死亡人数900多万,其中比较适合器官捐献的,如因交通意外、中毒、脑出血致死者等潜在捐献者占近四成,也就是说理论上有300多万人是可以进行捐献的。如果能够加大宣传并完善相关机制,或许会让更多逝者的生命用另一种形式延续。

  提升捐献意愿宜多措并举

  多位受访者表示,改变我国器官移植供需比差距过大的局面,不仅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的捐助意愿,更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相关制度等多方面着手。

  应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器官捐献知识的普及力度,发展器官捐献协调员和志愿者,并放大名人捐献器官的示范效应;推动器官移植立法改革,完善相关保障机制,让器官捐献在阳光下运行;保持对器官黑市交易的严打态势,建立适合国情的对捐献者的人道救助体系。

  多年以来一直呼吁建立公民自愿捐献器官制度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认为,目前亟需建立国家层面的器官捐献体系,在鼓励公民捐献的同时,更要加快推动器官移植立法改革。

  业内人士提出,针对担心器官被用来牟利而引发的“捐献焦虑”,相关制度设计应以公信力建设为核心,将公开、透明作为最重要目标。曾通过媒体全程展示器官捐献与分配过程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治医师韩明说,从确认捐献者脑死亡,到家属填写登记表,到根据肝脏匹配度和患者等待时间最终敲定受捐者,这样的全过程经媒体传播后,能让人们清楚地了解器官捐献与分配,也能打消阴谋论、买卖论的顾虑,让更多的人放心捐献。

  对捐献者给予一定的人道救济,是挤压黑市交易的途径之一。建议设立器官捐献救助基金,抓紧制定公开、透明的救助制度,明确监管部门及救助过程,对救助款去向公开透明。

  深圳市眼科医院角膜及眼表病区主任姚晓明说,一些发达国家在鼓励公众捐献器官方面的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参考。一是提高器官捐献意愿征询的送达率。美国的做法是在年满18岁的成人初次领取驾照或者换发驾照时,要求其填写表格,表明是否愿意在遭遇交通意外后自愿捐献器官,从而不必等到潜在捐献者临终时再去游说家属遭人反感;二是适当给予捐献者人道主义救助。在以色列,登记成为器官捐献者的人,如果有一天自己需要器官移植能优先获得器官。(采写记者:陈晨叶前杨一苗李惊亚肖思思帅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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